巷口老张头的丧事,办出糟心事

去年立冬那天,巷口开了三十年文玩店的张老头走了。走之前半个月,肺癌晚期清醒了俩钟头,让自己亲孙女拿手机录了段话,说把店里那枚清中期的青田石印给小孙子,房子一分为三,三个孩子各一份。录完就把视频存在孙女手机里,没叫外人在场。办完丧事大儿子直接闹到法院,最后啥结果?这份录音录像遗嘱,直接被认定无效。真够糟心的。
法律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我翻民法典给你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翻译成人话,三个硬杠杠,缺一个都不行。第一,必须有两个不相干的外人在场见证,自己家人不算。第二,你得让这俩见证人也出现在镜头里或者声音里,说清楚自己叫啥。第三,必须明明白白录下来当天是哪年哪月哪日。少一样,直接作废。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为啥法律卡这么死?说个你就能懂

很多人觉得,不就是留句话吗?都是自家人,弄那么多规矩干啥?
我干了十年文保,见多了好好的东西被人动了手脚,说不清楚是谁改的,最后连原真性都保不住。给你打个比方,就像你去碑林看唐代的颜勤礼碑,有人偷偷拿手机拍了张,P掉了几个缺字,说这就是原碑,你认吗?肯定不认啊。
遗嘱也是一样。录音录像改起来太容易了,剪个几秒钟,换个语序,意思完全变了,等当事人走了,你找谁核对去?文物毁了不可逆,遗嘱错了,亲骨肉闹掰了,那不也不可逆吗?
记住这三条,别踩坑
第一,先找对见证人。什么人不能当?继承人、受遗赠人自己不能当,跟他们有利害关系的,比如债主、合伙人、直系亲属也不行。最好找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或者你们家认识的、跟财产没啥关系的律师,再不济小区里德高望重的退休老师,都比自家人靠谱。
第二,别偷懒,该走的流程一步都不能少。录的时候,先让遗嘱人说清楚自己叫啥,家住哪,今天是哪年哪月哪日。然后让两个见证人挨个说自己的名字,露个正脸。整个过程别关机,别暂停,一次性录完。录好之后,别只存在一个人的手机里,拷贝一份放U盘里存银行保险柜,再传一份云端备份,不怕丢。
第三,分情况处理漏项。要是老人急病突发,临时录的没找着见证人,那也别藏着掖着,拿出来说清楚,就算遗嘱无效,法官也会在法定继承里适当参考老人的意愿,总比被人说你私吞遗产强。要是你明明知道规矩,还故意只找自家人录,那别抱侥幸,真闹到法院,百分百没戏。

立遗嘱不是丢人的事,按规矩来,才是给孩子留安稳,不是留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