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诉讼离婚砸自家老物件泄愤没事?法律认定最高判7年

去年11月,杭州的张女士打离婚官司,跟前夫争财产争到红眼睛,当着社区调解员的面,把陪嫁的清代青花小罐往地上摔——那罐子之前被文旅部门登记为三级文物,她摔完还挺解气,没三天就被派出所找上门。 很多人到这还懵,自己家的东西,摔了就摔了,跟警察有啥关系? 先给你摆最硬的法条,没有半句虚的: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别被这串字唬住,翻译成人话就是:只要这个文物已经被各级文旅部门登记入册,不管在谁家里,是谁掏腰包买的、谁的长辈传下来的,你故意给砸了、刻了、烧了、扔了,都算违法。轻的蹲拘役或者三年以下,还要罚钱;情节严重的直接判三到十年,没有例外。 张女士那罐子是三级文物,属于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范畴,最后她因为主动认罪,赔了博物馆八万块修复费,还是被判了三个月拘役,本来离婚能分的那点存款,全搭进去还不够。
故意损毁三级文物刑事案件庭审现场图
故意损毁三级文物刑事案件庭审现场图
说实话,我在文保一线干了十年,最常被问的就是:不就是个旧罐子吗?值当的蹲局子? 真的值当。 钱能买什么?能买个仿的一模一样的青花罐,能买你摔东西那两分钟的泄愤痛快,但买不回那罐子上两百年的窑变痕迹,买不回太奶奶当年陪嫁时压在箱底磨出来的那层包浆。就像你把你妈留的唯一一张老照片撕了,重新P一张高清打出来,能代替原来那张泛黄的边角吗?不能。文物的每一道痕迹都是时间焊在上面的,碎了就是碎了,补得再完美也不是原来那个东西了。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有人说那我家传的东西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文物,摔了也算我头上?那真不是,下面三个实在提醒,照着做绝对踩不了坑。
文旅局文物普查登记清代民国家具现场图
文旅局文物普查登记清代民国家具现场图

打离婚官司前,先把家里的老物件摸个底

啥意思?就是你要是家里有那种传了好几代的瓷瓶、字画、硬木家具,先翻一翻有没有之前文旅部门上门普查给发的登记卡,或者自己上当地文旅局的官网查一下备案名录。要是真有登记过的,赶紧列个清单交给法院,就说这些东西是不可拆分的文物,离婚的时候要么归一方所有,给另一方补对应的钱;要么直接捐给公共博物馆,千万别拿到法庭上当争执的筹码。本来打离婚官司就够乱的,别把文物扯进去,到时候两边都麻烦。

情绪再上头,也别碰老物件一根手指头

我见过太多人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气的手都抖,看见啥砸啥。你砸个电视砸个冰箱,那叫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赔点钱就完了;你要是手贱砸了老瓷瓶、刻了老木头家具,那性质直接变了——从民事纠纷直接跳成刑事犯罪。 这里给你把边界划清楚:要是你真不知道那是文物,比如搬家的时候不小心把个没登记过的老罐子碰碎了,那顶多按民事赔偿走,不会有人抓你;但你明知道那是登记过的文物,还故意摔、故意砸,那就是明知故犯,直接按刑法324条算,没商量。真情绪上来压不住,直接找调解员,找法官,找你闺蜜,躲出去哭半小时都行,别对着家里的老东西撒气。

发现对方故意砸文物,直接打12345举报

别觉得“这是我们家自己的东西,警察不管”。只要是登记在册的文物,不管是谁家的,故意损毁就是危害公共利益的事,没人能管得着。你要是在诉讼离婚的时候,看见对方拿老物件撒气、故意往楼下扔,别跟他拉扯,直接拍视频留好证据,打12345找文旅局的执法大队来,比你自己上去拦管用一百倍。你要是上去拦,他手一滑把东西摔了,最后说不定还要算到你头上,犯不上。 真要过不下去就好聚好散,别拿老物件撒气,那东西经不起你那点破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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