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款性质认定?说白了就是这笔钱到底是借的还是给的!

昨晚在小区门口碰见老周,他蹲在路灯底下抽烟,烟头都快烫手了都没发觉。我过去拍他肩膀,他抬头看我,眼圈红红的,说:“兄弟,我儿媳要把我买房的首付款要回去,说那是借款,要我还!”我一听血压就上来了。

老周这事儿我清楚,去年他给儿子买婚房,掏了三十万首付,当时没打任何借条,儿媳妇嘴甜,说“爸,这钱以后我们慢慢还”。可今年小两口闹离婚,儿媳妇翻脸不认账,说那三十万是赠与,不是借款,法律上不用还!老周气得直哆嗦,说:“那钱是我一辈子的积蓄,当初说好是借的,怎么就成了给她的?”

说实话,这种事儿我每个月都得碰上好几回。来咨询的十个里有八个是老人,满脸褶子,手抖着掏出手机银行转账记录,问我:“律师,这钱还能要回来吗?”每次看到这种眼神,我心里就堵得慌。

您别嫌我啰嗦,先把老周这事的理儿捋清楚。咱们普通人一听“首付款性质认定”这词就觉得是法学家干的事,其实说白了,就是这笔钱到底算借给孩子的,还是白送给孩子的。性质不一样,结果天差地别。要是认定为借款,那不管离不离婚,这钱都得还;要是认定为赠与,那钱就是人家的了,您一分钱拿不回来。

大家最怕的是啥?是当初没留下一个字据。很多人觉得一家人还写什么借条?那不是见外了吗?可您想想,万一哪天家里人翻脸了,您手里连张纸都没有,跟谁说理去?我见过太多这种情况,老人把棺材本都掏出来了,最后被儿媳妇赶出门,那叫一个惨。

老周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他当时是直接去银行转账的,备注也没写,就写了个“购房款”。这个“购房款”是最坑人的三个字——法官一看,这更像是赠与啊,因为都是为了小两口过日子。老周说:“我当时也想过写借条,但儿媳妇说不用写,写了显得生分。”他也就没坚持。

结果呢?儿媳妇在法庭上说:“爸这个钱是给我们的婚房首付,就是送给我们的。”老周气得当场要晕过去,可法官问他:“您有没有证据证明当时说的是借款?”老周愣住了。

其实法律里那一条写得明明白白,但咱们不看条文看人话

其实法律里那一条写得明明白白,但咱们不看条文看人话
其实法律里那一条写得明明白白,但咱们不看条文看人话

法律在这儿撑的是那个理字。您想想,父母给子女买房子,这钱到底是给的还是借的?最高法有个解释,说父母出资购房,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否则就视为借款。为什么?因为父母没义务给成年子女买房,那是情分,不是本分。您掏钱帮孩子,不代表您就要把这笔钱白丢进去。

但这里头有个死穴:您说当时是借的,对方说是给的,又没有字据,那法官怎么断?就看一个重要东西——转账的时候有没有聊天记录、语音、或者钱款的用途说明。老周当初要是转账时在备注里写上一句“借给儿子买房”,或者微信里跟儿子说“这钱是借你们的,以后要还”,那这案子妥妥的赢。可惜他只写了个“购房款”,等于啥也没说。

所以啊,法律默认什么?默认父母的钱是借的,不是给的。但您得给法官一个相信的理由。您不能光嘴上说。您得拿出让人信服的证据来,否则法律也帮不了您。

老周这事最后怎么着了?还算他命大,他儿子倒是个明白人,在法庭上承认当时是跟爸说好要还的。法官采信了儿子的证言,认定了借款性质。可您想想,要是儿子也变了心呢?那老周这三十万就打水漂了。出来之后我跟他喝了一碗羊汤,他说:“我这辈子差点就栽在没写借条这上面。”我叹了口气,这话是一点不假。

遇到这种事,您张口就问对方这三句话

我知道您可能正在为这事发愁,或者担心将来出这问题。别急,我给您几个马上能用的招,都是人话,您记住就行。

第一,不管您是谁,只要您掏钱帮孩子或者亲戚买房,转账之前先打开微信,给对方发一句话:“这钱是借给您的,以后手头宽裕了要还我。我转您卡上了。”对方要是回个“收到,谢谢爸”或者“好的,以后慢慢还您”,这就成了铁证。您可别觉得不好意思,这是保护您自己。

第二,万一已经转完账了,也别慌。马上补个记录,比如打电话时不经意提起“上次那笔钱你们准备啥时候还”,然后用手机录音。注意!录音前您得先说一句:“我是老王,你是小李,对吧?”然后再说正事。这叫确定双方身份,否则光有声音,法官都不知道是谁在说。

第三,转账备注千万别写“购房款”或者“首付款”这种词,要写就写“借款”或者“借给购房”。这两个字就是您的护身符。写的时候别嫌麻烦,一笔转账就多敲两个字的事,比您以后请律师打官司便宜海了去了。

银行转账备注“借款”截图示例
银行转账备注“借款”截图示例

话又说回来,还有很多情况,那钱是真不用还的

话又说回来,还有很多情况,那钱是真不用还的
话又说回来,还有很多情况,那钱是真不用还的

您也别觉得我是在教唆父母跟孩子算账。有些钱确实是赠与,比如孩子结婚前您说“这房子算是给你们的彩礼”,或者您去售楼处直接签合同写孩子名字,还掏了全款,那这钱大概率就是要不回来了。法律不傻,结婚婚房写名儿了,您又说要还,这不是耍无赖吗?所以咱们得看具体场景。

我上次还接了个咨询,一个阿姨给闺女付了首付,闺女婚后跟女婿感情不好,阿姨想让女婿还钱。可人家女婿根本没沾这事儿,法院最后认定阿姨是赠与,因为打款凭证上写的是“赠购房款”。这四个字把阿姨自己给卖了。她哭得不行,我也没法子,只能怪当初太冲动。

所以啊,您掏钱的时候,心里得先过一遍:这笔钱我是打算要回来的,还是不打算要了?要是打算要,那您就把“借”字放在明面上。要是压根没打算要,那您就痛痛快快地给,别事后又后悔。

给您交个底:这案子您自己也能办

真到了要打官司那一步,您也别怕。您去法院起诉,就是主张“民间借贷纠纷”,不用请律师,自己就能立案。起诉状上写清楚:“被告因购房资金不足,向原告借款人民币XX元,约定XX年归还,经催要未还。”证据就提交转账记录和聊天/录音。

记住,对方说“这是赠与”,那她得举证。法官会问:“您有什么证据证明是赠与?”她要是拿不出,法律就偏向您这边。这官司不难打,难的是您当初没留尾巴。

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首付款纠纷
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首付款纠纷

扯远了,回正题。老周后来跟我说,他算是吃一堑长一智,把他儿子的借条也补上了。其实就算不补,有儿子的证言,这官司也赢了。但您想想,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儿子都这么实诚的?多的是人为了自己新家,跟老子翻脸。

我写这些,就是想让您别像老周那样,等到蹲在路边抽烟才后悔。您要是也有类似的事,甭管是您自己还是您爹妈,先别急着吵,把证据翻出来看看。要是没有证据,那您就得学学怎么补救。

好了,时候不早,我得去接闺女放学了。您要是有具体事,给我留言,我看到就回。别自己扛着,这年头,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比啥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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