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婚后按揭贷款房产分割对半就行?碰到文保房根本不是这么算

上周六下午,我在社区普法摊刚泡上茶,住老门东的小周攥着离婚协议书冲过来,脸涨得通红,说跟老婆吵了三天——俩人婚后按揭买的那套晚清民居,现在要分,他老婆说要卖了分一半钱,那房子是秦淮区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啊!他完全摸不着头脑。

你以为的”对半分”,为啥在文保房这儿行不通

别不信。

我干了十年文保,转普法这五年,光老门东、夫子庙那片的居民,因为文保房分割找过来的,没有二十也有十五。

说实话,谁结婚的时候想着要离婚啊?买房子的时候光想着带院子、能种点凌霄花、离地铁近,谁会跑文旅局去查这房子是不是在文物登记册里?等要离婚分财产了,才翻出来房产证,哦,原来附记里写了”秦淮区不可移动文物”,这时候傻了。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我俩婚后一起还的按揭,不管这房子是什么,按道理不就是一人一半?卖了钱对半分,多简单的事?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南京老门东晚清民居外观实景
南京老门东晚清民居外观实景

对,你自己的钱买的房,你俩当然有处置权,但这房子不是普通的商品房,它是登记在案的文物,跟你买的高层公寓不是一回事。

法律到底是怎么卡这个口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啥意思?就是你俩按揭买的那套登记过的晚清民居,哪怕是婚后共同财产,哪怕你俩已经把剩下的贷款都还完了,要卖、要抵、要改成民宿或者奶茶店,都得先给区文旅局打报告备案,不是你俩拿着离婚协议就能直接挂中介的。

要是没备案就偷偷转了呢?按《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哦,你说这钱不多?那要是买家买了之后,嫌老房子光线不好,把承重墙拆了,把木雕门劈了当柴烧呢?

这就不是罚款的事了。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六十五条,造成文物损毁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的还会按《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的故意损毁文物罪判刑,三年起步,最高能到十年。

你说冤不冤?你俩就是离个婚,分个房子,钱没拿到多少,还惹一身官司。

很多人问,不就是个老房子吗?至于管这么宽?

至于。太至于了。

我给你打个比方:这老房子就像你家传了三百年的青花瓷瓶,你俩凑钱买的,离婚要分,你能直接把瓶子砸成两半,一人拿一片不?砸了就碎了,再也拼不回原来的样子了。

这老房子也一样。南京城里的晚清民居就那么多,拆一套少一套,再过几十年,你跟你孙子说”爷爷当年在老门东有套老房子”,你孙子只能去看仿造的,那不是扯犊子吗?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备案流程示意图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备案流程示意图

真碰到这种情况,你该怎么操作

我给你捋三条实打实的建议,都是我跑了几百户人家总结出来的,没用你来找我。

第一条,先做什么?别着急谈分割,先拿房产证去区文旅局的文保科,查清楚这房子的保护级别,是区级还是市级,有没有附带的保护要求——比如内部能不能改管线,能不能开民宿,能不能对外挂牌,这些都先查得明明白白,再坐下来谈怎么分。

第二条,不做什么?绝对别私下签了离婚协议就直接把房子挂中介,也别偷偷改房子的结构,哪怕你说这房子的贷款都是你一个人还的,只要是婚后买的,没备案就转,罚款是小事,要是买家拆了文物,你俩作为原房主,哪怕已经离婚了,也要连带担责。

第三条,要是对方偷偷把房子卖了或者改了结构,别自己上去吵,直接打12345转文旅局执法大队举报,执法队上门比你俩吵一百次都有用。

哦对了,还要分清楚无意和故意的区别。像小周这种,之前根本不知道房子是登记的文保单位,差点踩坑,只要及时去补备案,就不会有任何处罚。但要是明知道这房子是文保单位,还偷偷拆了卖木料,或者私下卖给外国人,那就是明知故犯,罚款起步五万,严重的直接进去蹲。

不过话说回来,谁也不想故意踩坑对吧?都是之前不知道有这规定。

买老房前先查文保登记,分割先找文旅局备案,别等踩了坑再拍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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