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离婚判决书乱分这东西?最高判10年

凉亭里的哭脸

上周六在社区凉亭摆普法摊,住3栋的张姐挤过来,攥着皱巴巴的离婚判决书,指节都捏白了。 说上个月刚离的,判决书里分了房子存款,阳台堆了三年的旧瓷瓶没提,她以为是前夫不要的破烂,800块卖了收废品的。 刚接到派出所电话,说那瓶子是清代二级文物,要找她问话。 真的!她当场就哭了,说我哪知道那是宝贝啊?
社区普法现场居民攥着离婚判决书咨询
社区普法现场居民攥着离婚判决书咨询

这条法你大概率没听过

我干了十年文保,转普法快三年,见过太多踩这个坑的人——不是坏,是真不知道,拿到离婚判决书就觉得手里的A4纸是尚方宝剑,家里所有没分的东西想怎么处置就怎么来。 错。 直接给你上原文,别嫌长: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五)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的内容。 翻译成人话啊,别整那些没用的: 只要是国有的文物,哪怕你跟它在同一个屋檐下住了十年,哪怕离婚判决书里没提它,哪怕你前夫说这是垃圾,你都不能碰——卖了、扔了、砸了,都不行。 真卖了,就按《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来: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哦对,刚才张姐卖的那个瓶子,收废品的已经倒手卖给了文物贩子,现在那贩子已经被抓了,张姐属于不知情,主动配合的话,大概率不会蹲,但罚款肯定跑不了。
文物执法大队展示涉案二级文物瓷瓶
文物执法大队展示涉案二级文物瓷瓶

为啥管得比你妈还宽

有人说,至于吗?一个破瓶子,人家离婚清东西,还要管? 至于。 你想啊,那瓶子是清代传下来的,上面的花纹、釉色,是现在的人花多少钱都仿不出来的——它不是一个瓶子,是咱们几百年前的人怎么烧瓷、怎么过日子的证据。 就像你把你太奶奶留下的唯一一张老照片,当废纸卖了,你后悔都没地方哭。 但老照片是你家的,你想撕就撕想卖就卖,没人管。 文物是全国家的,是所有中国人的共同记忆。 你卖了,可能就流去国外,再也找不回来了。 不可逆的东西,就得管得严,对吧?

三条保命建议记牢

说实话,我不是要吓你,就是见太多人因为不懂,好好的日子过出了案底,太亏。 给你三条实打实的建议,拿到离婚判决书之后照着做,绝对踩不了坑: 第一条,先清”漏网财产”。判决书里没写的旧东西——老字画、旧瓷瓶、老家具、甚至你家挖地基挖出来的老砖头,都先别扔别卖,拍个照片,打12345转当地文物局,免费鉴定,不花钱,我之前干文保的时候,每周都跑社区做免费鉴定,没人收过一分钱。 第二条,别随便动疑似文物。哪怕你前夫说这是破烂,哪怕判决书里写了”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争议”,只要是老东西,你就先放着,别碰。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为啥?因为”无其他共同财产争议”指的是你们俩的私人财产,要是那东西根本不是你们俩的,是国有的,你们俩就算写了协议说归谁,都是无效的——你动了,就是你的锅。 第三条,要是发现有人卖疑似文物,直接打12345举报,有奖金。我之前举报过一个卖出土陶罐的,拿了500块,买了两斤酱排骨,香得很。 对了,再跟你说清楚无意和故意的区别:要是你真不知道那是文物,卖了之后主动找派出所配合,把东西追回来,大概率从轻,甚至不罚;要是你明知道那是文物,还故意藏起来卖了,那直接按上面的法条来,没商量。 拿到判决书先别急着清东西,疑似老物件找文保,别等派出所上门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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