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梅雨季。
我去南京老门东旁的三条巷做例行巡查,碰到姓王的房东。他正把自家那套清代砖木结构的文保私宅,用石膏板隔成8个小单间,给刚毕业的大学生签合同。他还笑,说房子空着也是空着,租出去赚点房租怎么了?
说实话,这种事我见得太多了。
老城区的房东,总觉得自己家的房子自己说了算,想隔几间隔几间,想租多少人租多少人。压根没意识到,自己家那扇掉漆的木门、那根磨得发亮的木梁,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文物。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老房东踩的坑,你说不定也在踩
很多人以为群租就是住的人多,其实在文保建筑里,认定标准有三个,一个都不能碰。
第一,有没有擅自改动文保建筑的原有结构。哪怕只是钉个钉子穿电线,拆个非承重的木隔墙,只要没经过文物部门审批,就算违规。
第二,人均居住面积有没有达标。南京这边的规定是,文保建筑内出租,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能超过2人,厨房、卫生间、阳台这些非居住空间,绝对不能住人。
第三,有没有改变文保建筑的使用性质。本来是民居的,你改成十几个人的集体宿舍,哪怕没拆墙,只要住的人超过标准,就算群租。

法律到底是怎么定的?别再拿”我自己的房子”当挡箭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擅自改变文物原状、在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内违规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啥意思?
别拿”我自己的房子”当挡箭牌。只要是核定过的文保建筑,不管是公产还是私产,所有权是你的,但是文物的保护责任也是你的。你要改布局、动结构,甚至只是在墙上钉个挂钩挂电视,只要没经过属地文旅局的审批,只要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坏,起步就是5万。
真的。
我见过一个房东,就在老门东旁边,为了挂个空调外机,在木梁上打了个洞,被查到之后,罚了8万。
要是情节严重,比如把原来的木梁拆了改吊顶,造成文物本体损坏的,那直接顶格罚50万。要是损毁的是省级以上的文保建筑,那还要触犯刑法,最高能判十年。

真的要这么严?换个你能懂的比方就明白了
很多人觉得至于吗?不就是隔个墙吗?
至于。
我给你打个比方。你小时候唯一的一张百天照,现在拿出来,你会把它剪成碎块拼贴手账吗?不会吧?因为剪碎了就再也粘不回原来的样子了。
文保建筑也是这个道理。你拆了原来的木隔墙,换成石膏板,那原来的榫卯工艺、原来的木材纹理、甚至墙面上几百年的岁月痕迹,就永远消失了。哪怕你之后再把木隔墙装回去,那也不是原来的东西了。
不可逆。
这四个字,就是所有处罚标准卡得这么严的原因。
给你三条实打实的建议,别等被罚了才后悔
第一条,先搞清楚自己家的房子是什么来头。你要是在老城区有房子,先打12345问一句,或者去属地文旅局查一下,是不是文保单位,是不是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哪怕只是挂了个”历史建筑”的牌子,也先问清楚出租的标准,能改什么,不能改什么,别上来就动手隔房间。
第二条,别碰红线。要是真的是文保建筑,别为了多赚那几千块房租,用石膏板、彩钢板随便隔房间,别在木结构的房子里拉明线、装大功率的热水器、空调。这些东西容易坏,还容易引发火灾,对文保建筑的损伤是不可逆的。还有,别把厨房、阳台改成住人的房间,这是群租认定的硬标准,一查一个准。
第三条,碰到这种违规的群租,你要是邻居,直接打12345举报,或者找属地的文旅执法大队、街道城管科,都能管。
哦对了,很多人问,要是我刚买的房子,不知道是文保,刚隔了一半就被查到了,怎么办?
主动停下来,找文旅局的人过来,主动恢复原状,没有造成不可逆的损坏,一般就是责令改正,不罚款。就像开头说的那个王房东,刚隔了一半就被我查到,主动拆了石膏板,没伤到原来的木墙,最后只被责令改正,没罚款。他自己也后怕,说要是晚来两天,等租约都签了,再拆就麻烦了。
但要是你明知道是文保,还隔了十几个单间,租给几十号人,还拆了原来的木墙、改了梁的结构,那直接按最高档罚,甚至要负刑事责任。
老房子是祖宗留的宝贝,赚房租的事,再急也不能动了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