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分居协议漏了这一条,最高判3年

上周六在楼下沙县小吃,我和老婆对着打印好的分居协议,签字笔都按出墨印了。就因为协议里压根没提那只我爸传的明代青花碗——我平时当命根子,为修它跑过三趟文保所,刚听见我老婆说”这碗婚后放我家,算共同的”,当场僵住。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我干了十年文保,见多了把老祖宗东西当自家私产造的主,真没想到有一天这事能轮到我自己头上。
夫妻签署分居协议场景实拍
夫妻签署分居协议场景实拍

法律对这事的态度,比你想的硬

法律对这事的态度,比你想的硬
法律对这事的态度,比你想的硬
别觉得分居就是俩人商量好分开住,财产分清楚就完了,要是你家财产里夹着文物,那这事就不是你们俩人能说了算的。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话是《刑法》第324条原文。 翻译成人话:别管这文物是你家祖传的,还是你们俩婚后一起收的,只要它经文物部门认定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你敢故意砸、故意烧、故意给造坏了,轻则蹲拘役罚钱,重则三年起步,情节重的十年都有可能。 我当时汗就下来了。要是我当时脑子一热,为了抢那只碗把它摔了,那不是普通的家庭纠纷,那是犯罪啊。 我赶紧给文保所的老周打了个电话,问我家那只碗要是真算珍贵文物,我摔了是不是真要蹲局子,老周在电话那头骂我:”你敢摔?我第一个给你送进去。”

为啥对这事管这么严?

说实话,我刚进文保所的时候也不理解,不就是个老物件吗,人家自己家的,想怎么造怎么造呗? 直到我跟着去处理过一次清代民居的砖雕损毁案。那户人家装修,嫌门楣上的砖雕挡空调外机,抡个大锤就砸了半扇,等我们赶过去的时候,残片都被工人扫去建筑垃圾车拉走了。我们找了三天,在填埋场挖出来半块残片,拼回去也留着好大一个豁口。 那砖雕是乾隆年间的,雕的是缠枝莲,那刀工,那包浆,你就算用纯金再刻一个,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了。 就像你手机里存了二十多年的老照片,唯一的备份,你手滑给删了,就算你找顶级黑客恢复,也会缺东少西,不是原来的味儿了。 文物就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唯一备份,碎了就是碎了,粘得再好也有裂。
明代青花碗文物鉴定现场照片
明代青花碗文物鉴定现场照片

踩过坑的人给你三条实诚建议

踩过坑的人给你三条实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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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等出事了才想起找补,这三条你记牢了。 第一条,签分居协议之前,先做一件事:把家里所有看着像老物件的东西,列个清单,拍好高清照片,拿到当地文物局申请认定。认定完了,把清单和认定结果作为分居协议的附件,每一样写清楚归谁,什么时候交接,别模棱两可写”共同所有”——真等闹起来,你根本不知道对方会对这东西做什么。 第二条,有一件事绝对不能做:不管你们俩闹得有多凶,绝对不要私自砸、卖、送任何还没定归属的老物件。哪怕你觉得那是你爸你妈传你的,哪怕你觉得对方根本不配碰,你也不能动。无意碰掉个普通瓷瓶,没碎,那没事;要是你明知道那是珍贵文物,还故意砸,或者偷偷卖给收古董的二道贩子,那就是明知故犯,直接按刑法算,没得商量。 第三条,要是你发现对方偷偷把家里的老物件运走,或者联系了买家要卖,别先急着去法院起诉离婚,先打12345转文物执法部门举报。让执法的人先把东西扣下来,不然等你官司打完,东西都被卖到国外去了,你哭都找不到地方。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你家里根本没有什么珍贵文物,就是普通的老摆件,那你随便写,没人管你。 对吧? 分居是俩人的事,别让老祖宗的东西,成了你俩斗气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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