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块老砖最高罚5万?老年人权益里的这些坑别乱踩

上周三下午,我在南京老门东旁边的箍桶巷做普法宣传,碰到62岁的张阿姨,拎着个洗得发白的布袋子,里面露着两块带缠枝纹的老瓦当。她说是从巷口拆旧院墙的建筑垃圾堆里捡的,打算带回家垫花盆底。刚跟我聊两句,城管执法的同志就走了过来,张阿姨脸瞬间就白了。我当时赶紧凑过去说明情况,最后核实那两个瓦当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修院墙换下来的普通构件,不算文物,批评教育了几句就放行了,张阿姨当场就把瓦当交了,说以后再也不敢乱捡东西了。

南京老门东箍桶巷旧院墙建筑垃圾堆
南京老门东箍桶巷旧院墙建筑垃圾堆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至于吗?不就是个没人要的破瓦当?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老阿姨捡瓦当那事,真不是小题大做

我以前在文保一线干了十年,见过太多类似的事。退休的老爷子没事逛老山,挖个陶罐子回家当茶叶罐;阿姨们收拾老房子,把墙上的老砖雕撬下来给孙辈当玩具;还有的人听收废品的忽悠,说老城墙砖能卖几百块一块,天天蹲在老巷的拆房工地边上捡。

说实话,我特别能理解大家的想法。一辈子节俭惯了,看到个能用的东西,扔了可惜,捡回去怎么了?对吧?但问题是,你眼里的“破砖头”“旧瓦当”,可能是受法律保护的文物构件。

南京明清民居缠枝纹瓦当实物图
南京明清民居缠枝纹瓦当实物图

法条没你想的那么不近人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尚不构成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翻译成人话就是:别说是从拆下来的建筑垃圾里捡,哪怕是从文物建筑上自然脱落的瓦当、砖雕、石础,只要是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附属构件,你私自拿回家,就算是拆解、损毁文物的行为。

要是你拿的东西被认定为珍贵文物,那还涉及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时候就不是罚钱的事了,是要蹲局子的。

可能有人会说,不就是个小瓦当吗?至于罚这么多?

至于!

老建筑的构件是不可逆的。就像你家传了三代的青花瓷碗,碎了个碴,你用胶水粘好还能摆着看,要是有人把那碴抠走拿去垫花盆,你是不是得跳脚?南京的老巷、老城墙、明清民居,就是这座城市传了几百年的“碗”,抠走一块瓦当,撬走一块砖雕,就相当于把这个碗的碴掰掉了——哪怕你用一模一样的新瓦新砖补上,那也是仿品,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了。

我前两年碰到个老爷子,71岁,退休后喜欢收藏老物件,跑到明孝陵旁边的山上,挖了个清代小墓里的两个陶碗,打算放家里装花生米。结果经鉴定,那两个陶碗是三级文物,不仅罚了八万,还判了六个月缓刑,老爷子自己悔得直拍大腿,说早知道这么严重,白给都不要。

给咱们中老年朋友提三个醒

第一条,先做什么:要是你在老巷、古建周边、文物保护单位的红线范围内,看到掉在地上的老砖、老瓦、石刻、旧构件,别拿,先打12345政务热线,或者当地文物部门的电话报备。人家会安排人过来清理,主动上交的话,很多地方还会给你发个文保志愿者的纪念章,或者小奖品,一分钱不罚,还能做贡献。

第二条,绝对不能做的事:别听街头小贩、短视频上的忽悠,什么“老砖老瓦能卖大钱”“老瓦当镇宅辟邪”,但凡你知道那东西是从老建筑、老墓葬、古遗址里出来的,别买,别帮着亲戚朋友找,更别自己去挖、去撬。哪怕你只是帮着拉了一趟货,也算参与了文物倒卖的链条,照样要担责任。

第三条,要是看到有人故意拆老建筑、抠墙上的砖雕、挖巷子里的老石板,直接打110,或者当地文物执法大队的电话举报。匿名也没关系,执法部门会给你反馈处理结果,还会给你保密。

这里我得特意说一句,法律也不是不讲理。要是你走路的时候不小心碰掉了个瓦当,或者收拾老房子的时候不知道那是文物,主动报备上交,顶多就是批评教育,一分钱不罚。但要是你明知道那是文物,还特意去捡、去挖、去卖,那就是明知故犯,罚款是起步,严重的真要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话说回来,咱们老年人退休了,没事逛公园、逛老巷,本来是好事,要是因为不懂法踩了坑,被罚了钱,甚至留了案底,那多不值当?对吧?本来是想占个小便宜,结果赔了好几万,儿子女儿还要跟着操心,说出去也没面子。

老物件是城市的记忆,别贪小便宜,赔了钱还丢面子,真的不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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