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秋,南京紫金山北麓。
我带的小徒弟,26岁的巡查员小周,下班刚出地铁口,就被三个穿黑外套的人堵了。
拍着他的电动车把喊:”拍我们挖墓的视频,赶紧删了,不然卸你腿。”
小周当时脸都白了,骑上车就跑。
之后半个月,他不敢走那条路,不敢接陌生电话,连周末都不敢下楼拿快递。
就怕那伙人找过来。

后来我跟他聊起这事,问他为啥不申请保护令,他愣了:”那不是给被家暴的人用的吗?”
我当时都气笑了。合着我们天天给人普法,自己徒弟都不知道这玩意能用?
真的。很多人对这个的误解,比我之前对六朝瓦当的纹路误解还深。
别再以为这是家暴专属,履职被威胁也能申请
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我又没被家里人欺负,申请那玩意干嘛?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因家庭成员之间、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以及因婚恋、邻里、劳动、履职等纠纷实施的恐吓、威胁、骚扰行为,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翻译过来就是,只要你有合理的理由觉得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不管是被家暴、被老板威胁要开你、举报了楼下违建被人堵门,还是像小周这样,履职的时候发现了违法的事被人报复,都能去法院申请。
至于那伙挖墓的人,我顺便查了下对应的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翻译成人话:敢扛着洛阳铲挖六朝墓,最少判三年,情节重的十年以上,他们敢威胁举报的人,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

后来小周听了我的话,找地铁调了当时的监控,把那伙人发的匿名威胁短信导出来,带了自己的工作证,去了玄武区法院。
三天就拿到了保护令。
禁止那三个人靠近他的住所、单位、上下班路线五百米以内。
后来那伙人因为盗掘六朝墓被抓,判了四年。
小周现在敢一个人去紫金山夜巡了。
为啥连“放狠话”都管这么严?
有人说,至于吗?人家就是放句狠话,又没真动手。
我给你打个比方。
你家的祖传青花瓷碗摔碎了,粘起来哪怕裂缝再明显,好歹还能摆在架子上看个样子。
但六朝墓里的一块砖,上面刻着当年工匠的名字,被人挖的时候撬断了,那就是一千多年的信息直接没了,再也补不回来。
文物是不可逆的。
要是连守着这些文物的人都被吓的不敢出门,那这些埋在地下的老祖宗的东西,就像没锁的保险柜,谁都能进去捞一把。
就像你小区的保安,要是看到有人偷东西报了警,转头就被人堵在家门口骂,没人管的话,以后哪个保安还敢拦小偷?整个小区的安全,不就成了摆设?对吧?
真碰到事,照这三步走不吃亏
我在文保一线跑了十年,后来转做普法,见过太多人吃“不知道”的亏,给所有碰到类似情况的人提三个实打实的建议,别整虚的。
第一,先做什么?
留证据。
别光躲。
对方发的威胁短信、堵你的监控录像、哪怕是当面喊的话,你偷偷录下来,哪怕是旁边路人拍的视频,都存好,别删。
带这些证据去你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基层法院立案窗口,直接说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72小时内出结果,紧急情况24小时。
不用找律师,自己就能去,诉讼费全免。
第二,不做什么?
别私了。
别对方说“我给你两万你把证据撤了”你就答应,钱拿了,人家转头还能找你麻烦。
别硬扛。
更别找朋友去跟对方打架,本来你占理,一动手反而成了你寻衅滋事,亏不亏?
还有,别觉得“我又没被打,只是被骂,不好意思去申请”。
法律里的“威胁”“恐吓”,根本不需要你真的受伤,只要对方的行为让你觉得自己的人身安全有危险,就符合要求。
第三,找哪个部门同步举报?
除了法院,你还可以把证据同步给辖区派出所、你所在单位的保卫科,要是涉及文物违法的,直接报当地文物局的执法大队。
要是对方真的敢违反保护令,比如还来堵你、还发威胁短信,直接打110。
法院的保护令是有强制力的,违反的话,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不是一张废纸。
哦对,还要区分清楚无意和明知故犯的区别:要是你是文保巡查的,碰到附近的老乡在自家地里捡了个碎陶片,那是无意的,你给人讲清楚文物属于国家,让上交到文物所就行,不用报警,也没必要申请保护令;但要是你碰到扛着洛阳铲、带着探照灯半夜在墓区晃的,那就是明知故犯,直接报执法,要是对方威胁你,别犹豫,直接申请保护令。
干文保别硬扛,你守着老祖宗的东西,法律先给你兜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