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项目签约前的风险排查:别把增量当免费蛋糕

很多人盯着扩建带来的面积增量,以为多出来的部分就是白捡的利润。

错。

我见过太多做实业的老板,投了几百万把厂房加两层、门店扩半层,最后被要求拆除、被房东清退、被合作方追责,连当初投的本金都收不回来。说实话,这些坑根本不是什么突如其来的意外,全是从签约第一天就埋好的暗雷。

你以为的”扩建”,从根上可能就不是合法建筑

别拿”房东同意了””大家都这么干”当挡箭牌。

根据城乡规划领域的公开规则,哪怕是在原有合法建筑的基底上扩建,只要增加建筑面积、改变建筑高度、调整建筑外立面,都需要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这个证,扩建出来的部分,从建成的那一刻起就是违法建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扩建办理流程示意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扩建办理流程示意图

很多人踩的第一个坑,就是把房东的口头许可当成了尚方宝剑。你品品,房东真的能替规划部门拍板吗?

哪怕你们签的租赁合同里明明白白写了”乙方可自行对场地进行扩建改造,甲方不做干涉”,这份约定在行政执法、司法裁判里的效力几乎为零。根据公开的民事裁判规则,只要扩建部分未取得规划许可,承租人主张的扩建部分装修补偿、征收补偿、停业损失,法院一律不予支持。

别侥幸。

现实中这类事太常见了:有人抱着”先建了再说,反正没人查”的心态,花上百万搭钢结构夹层当仓库,刚投入使用就遇上全域违建排查,扩建部分被直接列进整改清单。拆的时候,连拆下来的钢材都卖不回一半的成本,当初给房东塞的所谓”协调费”,更是连个水漂都打不起来。

扩建的产权归属,从你签合同的那一刻就已经定了

很多人有个根深蒂固的误区:我掏的钱建的东西,就该归我。

错。

根据民法典关于添附的规定,在他人的不动产上增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归属首先看合同约定,没有明确约定的,直接归原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

不动产添附所有权归属裁判规则示意图
不动产添附所有权归属裁判规则示意图

此处值得推敲。

现实中更常见的操作是,房东在初始租赁合同里根本不提扩建的事,等承租人投了上百万把场地扩完、把生意做起来了,要么伺机涨房租,要么等合同到期直接把扩建部分一起收走。承租人要是敢有异议,人家直接拿合同说事:当初谁让你建的?合同里写了扩建的东西归你吗?之前有做连锁餐饮的品牌,租下老洋房一楼做门店,自掏腰包把门口走廊扩成半开放用餐区,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租,直接要求承租人把扩建部分全部拆除恢复原状,前后算上建设、拆除的成本,搭进去上百万,连个说理的依据都找不到。

有人说那我把”扩建部分归承租人所有”写进合同里不就行了?

没用。

如果扩建部分本身就没有合法的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筑,法律根本不会认可它的所有权属性。你在合同里写得再清楚,也没法对抗规划部门的整改要求,更没法在房东收房的时候,拿着这句话要到赔偿。

进场之前不做这三件事,投多少钱都是打水漂

别等纠纷炸了才想起找律师,大部分扩建的坑,在签约阶段就能全部拆掉。

第一件事,先拿书面的规划文件,别听任何人的口头承诺。

你要做的不是拉着房东喝两杯问”我能不能加层”,而是带着原有建筑的不动产权证,去属地的规划部门拉一份正式的规划条件,看清楚原建筑的允许扩建高度、允许扩建面积、能不能改外立面,所有能扩的范围,全部要拿到盖了公章的书面材料。房东说的天花乱坠,不如规划部门的一张纸管用。

第二件事,合同里必须把扩建的责任、补偿、风险全部写死。

别信”咱们关系好,啥都好说”的鬼话。关系好的时候怎么都行,涉及到钱的时候,翻脸比翻书还快。你要在合同里写清楚三个核心条款:第一,扩建的审批手续由谁负责办理,办不下来的话,已经投入的成本谁来赔;第二,租赁期内扩建部分的使用权归谁,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合同的时候,扩建部分的征收补偿、装修残值怎么分配;第三,如果扩建部分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需要拆除,造成的损失双方怎么分担。

第三件事,动工之前先找懂行的人把所有材料过一遍。

别自己拍脑袋就找施工队进场。很多人觉得不就是搭个棚、加个层,能有什么风险?等城管的整改通知书贴到门上的时候,再想补救已经晚了。你花几千块找个熟悉本地规划规则的顾问,把审批流程、合同条款、施工方案全部捋一遍,比你投几百万进去踩坑划算得多。

扩建从来不是”多占点面积多赚点钱”的简单事。

你在盯着增量利润的时候,人家在盯着你投进去的建设成本。法律从来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更不会保护拍脑袋就砸钱的老板。你是你自己利益的第一责任人,别等坑踩进去了,才想起当初该多问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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