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全由单位担?法律认定要分责

上个月周六,我在省保单位老城墙巡查点碰着张叔。张叔63岁,原先是文保所的维修工,退休3年返聘回来修城墙排水槽,踩在长满青苔的城砖上滑了,腰扭了不说,还碰掉了一块明万历年间的城砖边角。所里说他是返聘的,不算工伤,还要他赔城砖。张叔坐在城墙根揉腰,脸都绿了。

先给你说句最实在的:这事儿真不是单位说啥就是啥

我在文保一线蹲了十年,这种扯皮的事儿见得太多了。很多单位一听是退休返聘的,第一反应就是”我们没责任”,要么就是”他自己不小心,凭啥找我们”。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文保单位退休返聘人员城墙维修现场
文保单位退休返聘人员城墙维修现场

碰坏文物的责任,和工伤是两码事,别混为一谈

先给你甩条最核心的法条,不用记编号,记内容就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翻译成人话:

不管你是正式工、临时工还是退休返聘的,只要是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碰坏了国家保护的文物,哪怕不是故意的,只要没到犯罪的程度,最轻的是警告加200块以下罚款,情节重点的,5到10天拘留,还要罚200到500块。

哦对,刚才说的张叔那事儿,他碰掉的是城砖的边角,不是整个城砖碎了,属于尚不严重的情况,但要是他跑了,或者拒不配合修复,那性质就变了。

明城墙城砖边角缺损现场特写
明城墙城砖边角缺损现场特写

有人说至于吗?不就是掉了块砖渣子?

至于。太至于了。

你想想,你家传了三代的瓷碗,摔了个豁口,你能补得跟出厂的时候一模一样吗?补得再精细,那也是有过损伤的。明万历年间的城砖,那是600年前的工匠用本地黏土烧出来的,每一块的纹理、款识都是独一份的,碰掉一块边角,那就是永久的缺损,再也回不去了。

说白了,文物这东西,毁一点就少一点,没有任何”重新生产”的可能。

说实话,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退休了就不算劳动关系,受伤一律不算工伤。

不对。

最高法有明确的司法解释,要是单位给返聘人员按项目交了工伤保险,那受伤了直接走工伤保险报销;要是没交,那单位得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给返聘人员赔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这些,一分都不能少。

哦对,别听单位扯什么”返聘的不受劳动法保护”,那是骗不懂法的人。

这3件事,不管是单位还是返聘的个人,都得记死

这3件事,不管是单位还是返聘的个人,都得记死
这3件事,不管是单位还是返聘的个人,都得记死

第一条,上岗前先把保险的事儿掰扯清楚。

单位要是招了退休返聘的文保工作人员,要么按项目给交工伤保险(现在全国大部分地方的文保修缮项目都可以走项目参保,不用给每个人单独交),要么签劳务合同的时候明确写清楚,干活的时候受伤了怎么赔,碰坏文物了怎么分责任,别等出事儿了再各说各的理。

哦对,这里要区分无意和故意的情况:要是你干活的时候不小心碰坏了文物,第一时间上报,配合修复,哪怕要罚,也是从轻的,单位还能帮你担大部分责任;要是你故意碰坏的,比如想撬个城砖拿回家当纪念,那直接按《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的故意损毁文物罪算,最高判10年,还得罚金,谁也救不了你。

第二条,别瞎碰不属于你工作范围内的东西。

比如你是来修排水槽的,就老老实实拧螺丝、清淤泥,别手欠去撬旁边的城砖看看有没有刻字,别爬到城墙垛子上拍照,更别为了抄近路踩没开放的文保区域。

很多人就是觉得”我就碰一下,没啥事”,结果碰坏了才后悔。

第三条,真出事儿了第一时间上报,别跑。

不管是自己受伤了,还是不小心碰坏了文物,第一时间给单位或者文保部门说,别想着偷偷溜了。本来是无意的,跑了之后就会被认定为故意的,到时候罚款、拘留都跟着来,得不偿失。

返聘干活别硬扛,碰坏文物先上报,受伤留好证据找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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