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前掰扯:婚前购房出资性质的那些隐形坑

最近三个月接了四宗同类型的官司,全是婚前买房扯出资,没有一个是好结的。当事人大多是二十七八的年轻人,攒了七八年首付,就因为领证前出资性质没捋明白,要么钱打了水漂,要么官司打一年多还没消停。

真不是吓唬人。很多人觉得,买房我出了钱,写了名或者有转账记录就万事大吉。哪有这么简单。

登记在一方名下,不代表出资就是赠与

上个月刚开完庭的案子,男方攒了38万首付,因为女方有购房资格,所以全写了女方一人名。办了婚礼没领证,第二年闹分手,女方一口咬定这38万是男方自愿赠与的彩礼,死活不肯退。

最后法院判女方退了32万,为什么不全退?因为男方拿不出证据证明这钱就是纯出资买房,有几万块混在了日常开销里,扯不清。

这里记死:婚前大额出资购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只要没领证,没明确书面说赠与,法院不会直接认成是赠与。但前提是你得有证据证明这钱是用来买房的出资,不是给对方的零花钱或者彩礼。

婚前单方出资购房登记对方名判决书节选
婚前单方出资购房登记对方名判决书节选

双方出资混同,没标注的转款不算你有份额

两个人凑钱买房,最常见的操作就是你转我卡上,我一起付首付。大多数人转款的时候连备注都不写。

去年有个当事人,女方,婚前转了15万给男方付首付,说好了一起买房,后来分手,男方说这15万是她同居的时候给我一起花的生活费,不是购房出资。女方手机换了,聊天记录全没了,官司打了八个月,才要回来一半。

太亏了。

说实话,这个坑是真的低级,但就是有一堆人踩。所有婚前转去买房的钱,转款备注栏必须写五个字:购房出资款。就五个字,能省你后面几十万的麻烦。

婚前购房银行转款出资备注示例
婚前购房银行转款出资备注示例

父母帮忙出资,别直接把钱打给对方子女

父母帮忙出资,别直接把钱打给对方子女
父母帮忙出资,别直接把钱打给对方子女

太多父母疼孩子,女方要求首付得打到女方卡上,行,父母就老老实实转过去了,连个文字记录都没留。

按照现行规则,婚前父母出资,默认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除非明确说给双方。可你钱直接打给女方,连聊天记录都没提这钱是给我孩子买房的出资,女方一口咬定是你自愿给我的彩礼,你说法院信谁?

不过话说回来,真出了事也不是完全要不回来,大额转账,无对价,法院一般会支持返还,但你得耗时间耗精力,开个三四次庭,少则一年多则两年,本来好好的工作生活,全给搅乱了。

踩坑后的紧急止损

踩坑后的紧急止损
踩坑后的紧急止损

要是你已经踩坑了,没写备注,没留证据,赶紧做这几件事,别等闹掰了才想起补。

第一,找对方聊天,当面聊或者微信聊,引导对方承认这笔钱是购房出资,不是赠与,把聊天记录固定下来,直接去公证处做公证,别存在手机里就完事,手机丢了就全完。

第二,翻旧手机,找当年聊买房的记录,哪怕是和共同朋友吐槽凑首付的聊天,都能当辅助证据,别觉得没用,真上了法庭,比你空口说白话有用一百倍。

第三,别死磕房屋所有权,能先把出资款拿回来就先拿,很多人觉得我就是要房子,不肯让步,最后诉讼费交了好几万,房子还没拿到,得不偿失。

谈出资伤感情?真到分的时候,感情早就没了。能把自己攒的钱拿回来,比什么都强。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领证前掰扯:婚前购房出资性质的那些隐形坑
文章链接:https://m.guangzhoulihunlvshi.net/list_5/7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