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就是说,对象吵架摔你电脑,扇你一耳光,转头抱着你说“我就是控制不住脾气,我真的爱你”,你是不是还在自我安慰:他只是情绪不好,又没把我打残,不算家暴对吧?
讲真,这是我见过最多的自我欺骗。九成来咨询我的人,都说过“当时觉得就是夫妻吵架,没想到会越来越过分”。
那些坑,好多人踩完才醒过来
第一个坑,对方张口就来:“这是我们家务事,外人管不着,报警也没用”。
你真信了?反家暴法早就说了,不管是领证的夫妻,还是同居情侣,甚至分开了还缠着你的前任,只要动手动脚打你、骂你冻着你饿着你(没错,冷暴力挨饿也算精神和身体家暴),都管,不是一句家务事就能搪塞过去的。
坑在哪?就是给你洗脑让你忍,忍到第一次就有无数次,等你反应过来要走的时候,已经被拿捏得动不了了。
第二个坑,很多人自己坑自己:“打了也没伤,留证据有啥用,太麻烦了”。
气消了把对方的道歉微信删了,把对方写的保证书扔了,连脸上的巴掌印都懒得拍,等到真要走要维权的时候,拿不出半毛钱证据,法院想帮你都帮不了。
说白了,你自己都不把自己的遭遇当回事,还能指望谁帮你?

你该较真还是止损?反家暴法给你的武器都在这
我不说虚的,判断标准很简单:只要对方主动动手,不是你先挥拳挑事,不管打多重,都必须较真。别跟我说“就是推了一下而已”,推你第一次,就能踹你第二次,扇你第一耳光,就能有下一次。
很多人不知道,反家暴法给你最有用的武器不是离婚赔钱,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法院给对方发的护身符,哦不对,是给你发的,禁止对方靠近你、联系你,敢违反直接拘留,比你自己躲来躲去靠谱一万倍)。
别以为只有离婚才能申请,哪怕你还没打算离婚,只是想让对方不敢动手,都能申请,这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反常识点。
重点来了,哪几种东西算有效证据?出警记录、验伤报告、对方承认打人的录音微信、邻居的证言、你拍的伤口照片、被砸坏的东西的照片,甚至妇联社区的登记记录,都算。
时效也说清楚:只要家暴还在持续发生,就不存在过期(诉讼时效就是过期不候,别等对方打了你五六年你才来告,那真的很难),各地口径可能不一样,真有疑问核对当地要求就行。

现在就能做的几件事,抄作业就行

先干嘛?第一时间离开现场,别待在同一个空间,找信任的朋友或者酒店躲起来,然后立刻打110,开口就说“我被家暴了,请出警,请做笔录,请给我开验伤单”,别扯没用的“我们两口子吵架”,你说吵架,警察大概率调解完就走,留不下有用的记录,你要说家暴,明确要留记录。
再干嘛?把所有东西都备份到云盘,改了手机密码,别让对方删掉,哪怕就是一句“我错了再也不打你”的微信,都留着,那就是铁证。找社区妇联登记,要留好登记记录,这些都能当证据用。
别干嘛?别冲动跟对方对打,打输了受苦打赢了还可能惹麻烦,别信“家丑不可外扬”那套破话,别对方一下跪道歉你就把证据删了,对方写的保证书一定要让他签字,你自己收好,那就是下次的铁证。
给你直接复制的话术,找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时候,就说“我被家暴,申请法院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接触我”,直接说需求,别绕弯子。
你品品,我做了快十年离婚案子,见过太多一开始忍,最后闹到出大事的,也见过第一次被打就拿起法律保护自己的,大多拿到保护令之后,对方真的就不敢动了。
说实话,很多人怕麻烦怕打官司,其实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花不了几个钱,程序也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只要证据够,大部分都能批。
我从不劝人一定要离婚,也不劝人一定要忍,你想止损想分开,反家暴法给你撑腰,你想给对方一次机会,也可以用法律把丑话说在前头,把缰绳套在对方身上。
真要命就花钱问律师,比瞎折腾划算。
最后说句扎心的:你忍出来的不是家和万事兴,是得寸进尺。反家暴法不是用来毁家的,是帮你拿回人生主动权的,你值得被好好对待,哪怕是你的家人,也没资格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