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过户前,必须查清居住权登记

上个月刚结完一起二手房纠纷。买家花三百二十万买了套市区的两居,过户完开开心心去收房,开门撞进一个老太太,往沙发上一坐说,这房子我有居住权,我儿子给我设的,死都不会走。买家当场懵,去不动产查档,人家真的办了合法有效的居住权登记。官司打了十四个月,至今老太太还住着,买家钱付了,房住不了,挂出去卖没人接盘,活活套住。

核心避坑清单

只查抵押查封,不查居住权登记,是九成买家都会踩的大坑。现在绝大多数城市的不动产登记中心,默认出的产调只显示产权归属、抵押和查封信息,居住权是单独勾选的项目,你不主动提要求,查档人员根本不会给你打出来。很多中介图省事,也从来不会提醒买家查这一项。别以为原房主口头说没设就万事大吉,前年我碰到过一起,原房主欠了远房亲戚八十万,偷偷给对方设了十五年居住权抵账,直到过户完,亲戚上门住,买家才反应过来上当。
不动产登记中心居住权查询申请表
不动产登记中心居住权查询申请表
只签居住权合同,不办登记,等于白签。我碰到太多这类家务纠纷了。再婚家庭,婚前房子是一方的,为了给另一半承诺,白纸黑字写了”你可以在这里住一辈子”,签了合同按了手印,就是没去登记。结果房主先走一步,子女拿着房产证来收房,未亡人拿着合同去起诉,法官只能说,居住权自登记时才设立,没登记就没有物权效力,合同顶多算个债权,最后最多拿几万块补偿,房子还是留不住。还有老人遗嘱说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留居住权,写得明明白白,继承人就是不配合去办登记,保姆拿着遗嘱也没用,住一天都算非法侵占。 别把登记过的居住权,当成普通租赁。租赁最多签二十年,到期可以赶人,居住权可以设到权利人去世,永久有效。而且居住权是物权,比租赁效力高多了。我去年处理过一起法拍房的案子,买家捡漏拍了套大平层,进去才发现原房主给母亲设了永久居住权,登记过的,法院都没法强制执行腾房,买家只能砸手里,卖都卖不出去。离婚协议里写”房子归我,给你设居住权到再婚”,没办登记的,转头拿到产权的一方把房子卖了,你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踩坑后的紧急止损

说实话,真踩了坑,也不是完全没救,分情况处理就行。 如果是过户签合同之前就查到有居住权登记,直接解约,要求退定金退首付,原房主隐瞒重大权利瑕疵,你百分百胜诉,别拖,赶紧申请财产保全把房子封了,防止对方把钱转走跑路。 如果是过户完才发现有登记,先看这个居住权是什么时候办的。要是签了合同之后,原房主偷偷背着你办的,直接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赔你全部损失,法官基本都会支持你。要是签合同之前就有,原房主故意隐瞒,你有两个选择,要么要求解除合同,退全款赔违约金,要么要求原房主出钱找居住权人协商注销登记,拿到注销凭证你再收尾。 哦对了,买法拍房踩坑的,如果拍卖公告里没提有居住权,直接找法院,要求撤销拍卖退房款,我去年刚帮当事人办成过一起,不是完全没回转余地。 如果是居住权到期,对方不配合办注销,更简单,直接起诉拿到胜诉判决,你自己带着判决书就能去不动产中心注销,不用对方到场。
法院撤销隐瞒居住权购房合同判决书
法院撤销隐瞒居住权购房合同判决书

最后说个可落地的操作

最后说个可落地的操作
最后说个可落地的操作
查居住权一点都不复杂,别听人说什么难查麻烦。不管你买的是二手房还是法拍房,交定金过户之前,抽半天时间,带好你的身份证,跟房主一起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就说一句话:我要打这套房的全套产调,包含居住权登记信息。 别嫌麻烦,别信中介给你发的电子产调,电子档大部分都不显示居住权项。一定要打纸质的,翻到最后,有专门的居住权登记页,有没有,权利人是谁,期限到哪天,一清二楚。 房产交易,掏的是大半辈子攒的钱。多花半小时多查一项,就能避开几百万的坑。没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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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买房过户前,必须查清居住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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