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坑的当事人

去年深秋,我在社区普法摊接的咨询。32岁的小学老师张姐,和老公闹矛盾分居快两年,已经起诉离婚。开庭那天男方提出,张姐分居这两年攒的18万年终奖加公积金,要分走一半。
她当场傻了。坐在我对面掉眼泪,说我起早贪黑赚的,凭什么?
法律到底怎么说
我国民法典里写得明明白白,核心一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翻译成人话:啥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你没领离婚证,法院没出生效离婚判决书之前,哪怕你们十年不说话、不住一张床,你俩还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只要没提前写约定,你赚的工资、奖金、公积金,哪怕是分居期间自己攒的,对方也有权分一半。
为什么法律会这么定?换个生活类比你就懂了。就像你和朋友合伙开水果店,店没关门散伙,哪怕你俩各卖一半区域,各出各的进货钱,赚的钱那还是店里的共同收益,对不对?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法律不是故意偏帮谁,婚姻本来就是人身和财产的共同体,没解除共同体之前,收益自然算共同所有。当然也不是所有分居财产都要分,前提是你得提前做好准备,别等闹上法庭才后悔。

三条实打实的操作建议
第一条,真打算长期分居,先把字落下来。别光口头说各过各的,就怕转头不认账。花十分钟写一张书面的分居财产约定,不用找律师改模板,就写一句「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分居期间各人所得工资、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俩人签字按手印,各留一份原件就行,不放心就去公证处做个公证。花不了一百块,换一辈子安心,值。
第二条,别碰偷偷转移财产的坑。有人说我没约定,把钱转去我妈卡总行吧?别傻。真到法庭上,只要对方申请调流水,一分钱往来都查得清清楚楚。只要被认定是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法官直接判你少分甚至不分,偷鸡不成蚀把米,犯不上。平时正常花生活费买日用品没事,别干故意藏钱的蠢事。
第三条,真闹到起诉了,别慌着认栽。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分居期间对方完全没尽过家庭义务,没给过孩子抚养费,没帮着养过老人,你可以当庭向法官提出,要求多分分居期间的财产。找居委会开个分居证明,留好你交房贷养孩子的转账记录,法官都会酌情偏向付出更多的一方。无意没提前约定和故意坑人是两码事,别自己放弃权利。

别拿分居当已经离婚,该落纸的约定千万别偷懒,亏的都是你自己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