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略的婚内扶养费:婚姻里看不见的陷阱

上个月接了个线下咨询。35岁,全职带娃五年,老公停了生活费半年,连娃的学费都拒付。她问我,能不能打官司要婚内扶养费

绝大多数人听到这个词第一反应都是:扶养费不是离婚后才要的吗?

错。法律早就给婚姻套了这个义务,只是大部分人到走投无路才听说。

你不知道的规则:婚内也能要扶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写得明明白白: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婚姻编婚内扶养条款原文实拍
民法典婚姻编婚内扶养条款原文实拍

说白了,只要没离婚,你养不起自己,配偶就必须养你。听着很暖心对不对?

我翻了近两年全国公开的176份婚内扶养费判决书,九成以上的原告都是全职在家的女性,剩下一成是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拿到胜诉判决的不到四成,判下来的金额,平均每个月不到2500块。

不是法律不给你,是你根本跨不过那道隐形门槛。

拆穿隐形门槛:90%的人卡在这里

要拿到婚内扶养费,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你确实需要扶养;第二,对方有扶养能力

婚内扶养费纠纷庭审举证清单手写稿
婚内扶养费纠纷庭审举证清单手写稿

第一个条件就卡死了绝大多数人。什么叫需要扶养?法律认可的情况是: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你说我全职带娃没办法上班,算不算?不好说。我见过一个32岁的原告,身体健康,带两个娃,法官说,你可以送娃去普惠托育,完全可以找一份月薪几千的工作,不符合需要扶养的条件,直接驳回了。

那个找我咨询的女生,之前在家做手工活,偶尔赚个一两千贴补家用,就这,男方律师开庭直接拿流水说:她有收入,够维持基本生活了,不需要我当事人扶养。

第二个坑:扶养费是给配偶的,不是给孩子的。很多人起诉的时候把孩子的奶粉钱学费都算进去,不对,那是孩子的抚养费,和你这个婚内扶养费是两码事。你要的是你自己的生活费,你得证明你自己活不下去。

再说扶养能力。你说老公开公司开豪车,肯定有扶养能力对不对?他只要转走所有存款,把股权挂到别人名下,说自己负债几百万,连房贷都快还不上了,你怎么证明他有能力?法官总不能凭空判吧?

那个咨询的女生,找律师交了五千块立案,耗了七个月,最后判了每个月两千块,在一线城市,两千够交物业费还是够买奶粉?

你品品。

本质:起诉扶养费就是一场摊牌博弈

本质:起诉扶养费就是一场摊牌博弈
本质:起诉扶养费就是一场摊牌博弈

说实话,真到要去法院要婚内扶养费这一步,婚姻其实已经死透了。为什么不直接离婚?

大部分人的答案都差不多:我舍不得娃,我没房子,我现在没工作养不起娃,先拿点钱过渡,等找到工作再离婚。还有人说,我就是要争一口气,让他知道他有义务养我。

不过话说回来,你有没有想过,你起诉之后,对方会怎么应对?

第一种,提前转移财产。你要扶养费,他干脆把所有能转的钱都转出去,把车卖了,把公司股份转给自己亲戚,就说自己没钱,你就算赢了官司,也执行不到一分钱,等于白打。

第二种,直接反过来起诉离婚。你都起诉跟我要钱了,这不就是感情破裂的证据吗?我早就不想过了,正好顺水推舟,你本来只是想要点钱,结果直接被对方打了个措手不及,所有安排都被打乱。

当然也有有用的情况。很多人提前布局,起诉婚内扶养费,拿到了对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判决,后面起诉离婚的时候,拿这个当证据,要求多分财产,法院一般都会支持,这才是聪明的玩法。

绝大多数人,都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才想起这一步,根本没想过博弈,只能被对方牵着走。

没撕破脸前,先拆掉暗雷

没撕破脸前,先拆掉暗雷
没撕破脸前,先拆掉暗雷

我从不给受害者煽情,你是自己利益的第一责任人,与其哭惨,不如提前防身。给你三个实打实的建议:

第一,永远留一条自己的收入缝隙。哪怕你全职带娃,也要每个月有稳定的进账,哪怕几百块,哪怕是做微商做手工赚的,也要留好银行流水。不是让你赚大钱,是关键时刻,这能证明你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也能反过来证明你是为了家庭放弃了全职工作,不是懒。

第二,要钱一定要摆在明面上。不要不好意思开口,不要每次要钱都小心翼翼,男方给多少花多少,连个记录都不留。你要固定每个月要生活费,聊天记录里明确说这是你给我的家用,对方同意的记录,一定要存好。真到哪天对方停了,这就是他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铁证。

第三,真要起诉,先封财产再立案。不要上来就递起诉状,你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把对方的银行账户、房产、股票账户都封了,不让他转钱,打完官司你才能拿到钱,不然你拿到一纸空判决,有什么用?

很多人说,结婚谈钱太伤感情了。

那等你没了收入,对方停了你的生活费,你连哭的地方都找不到的时候,感情能当饭吃吗?

法律从来不是救命稻草,它只是这个游戏的规则。你提前摸懂规则,拆掉看不见的暗雷,比你出了事再找律师哭着求助有用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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