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我在社区普法摆摊,碰到个刚毕业两年的小伙子。去年考上异地事业编,原公司领导跟他闹过离职矛盾,死活扣着档案不给转,一耗就是八个月。新单位按自动放弃录用算,好好的铁饭碗飞了。他蹲在路边抽烟,说只能自认倒霉。
法律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八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档案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翻译成人话,一点都不复杂:只要你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扣着人家的档案不给转,给人家造成了丢工作、错过职称评定、办不了退休这类实实在在的损失,那你就得赔钱。一分都赖不掉。

为什么法律把这件事卡得这么死?
好多人觉得,档案不就是几张装订好的纸吗?大不了补一份就是了,至于还要赔偿?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你见过补档案的人跑断腿的样子吗?几十年前的工资表、入职材料,原单位早就破产注销了,老同事都退休找不到了,你上哪补去?补不出来,退休的时候工龄少算十年,每个月养老金少拿大几百,一辈子亏多少钱?这不是损失是什么?
说个通俗的类比,这就好比你买新车,4S店收了钱就是扣着你行驶证不给你,害得你没法上路,退车还赔了卖家违约金,这损失不该4S店赔吗?一个道理对吧。

真碰到档案拒转,你该这么办

我给你捋三条实打实能走通的路子,分情况来,别瞎闹。
第一,先搞清楚对方拒转的原因,要是你自己真的没办完离职手续,还欠着原单位东西,这属于无心之失,你先把自己这边的事擦干净,好好跟人沟通,先把档转了再说其他的,别上来就拍桌子。
第二,要是对方就是故意卡你,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是公报私仇或者违规扣档,别跟他扯闲篇耗时间,直接找当地的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现在大多在文旅局或者单独的档案局,一举报一个准,他们管这个是本职工作,不敢不管。
第三,已经造成损失了怎么办?不管是丢了工作,还是错过了购房资格,抑或是退休少算工龄,你把所有证据留好:沟通记录、录取通知、损失证明,直接去法院起诉要赔偿,别觉得民告单位赢不了,现在这类案子赢的多了去了。
说白了,无意的错,各退一步好好说;明知故犯坑你的,别讲情面,该要的赔偿一分都不能少。
不过话说回来,好多人就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了哑巴亏也不说,这不正好让违规的人越来越肆无忌惮吗?
档案跟着你一辈子,半毛钱都不能含糊。
碰到无理由拒转档案别认栽,该要的赔偿一分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