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广州天河一个准备结婚的小姑娘找我咨询。中介前前后后带她看了六次房,帮她把业主290万的报价砍到了272万,转头她跟着业主绕开中介签了合同,省了八万多中介费。搬进新家不到俩月,法院传票寄到了家门口。
法律到底认不认跳单「省中介费」这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说白了,就是你用了中介出的力、提供的信息,就该给人钱。别扯什么我自己找的业主,只要人家已经把交易渠道摆到你面前了,你绕开人家成交,就是违法,该付的钱一分都跑不了。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我知道不少人一提到中介费就火大,碰到过乱抬价、吃差价的黑中介,确实恶心人。我也骂过。但是话说回来,一码归一码对吧?
为什么法律死咬着跳单要付钱不放?
中介吃的就是信息和服务这碗饭。你以为带看就是敲个门转一圈?人家要提前跟业主沟通时间,要查房子有没有抵押有没有查封,要帮你算首付算税费,跑前跑后大半个月,哪一样不是实打实的劳动?
打个比方,这就跟你去饭店点完菜,厨师做好给你端上桌,你不能说我觉得你菜卖贵了,所以我吃了也不给钱对不对?更关键的是,中介给你的交易信息,给完你就抹不掉了——就像你喝了一口水,总不能把水吐出来还给店家说我没喝对吧?服务已经交付,你也实实在在用上了,凭啥不给钱?
很多人抱着侥幸,说中介哪有空跟我一个小老百姓打官司。说实话,现在稍微正规点的中介都有专门的法务,跳单这种案子,人家证据一摆基本就是赢,你不光要付原来的中介费,还要多出诉讼费、律师费,算下来比你省的那点钱多多了。

真不想付高额中介费,你该这么做

我不是帮中介说话,我只是说句公道话。你要是真觉得中介费太高,犯不着跳单,按这三步来:
第一,明着谈折扣。觉得中介费贵,你摊开了跟中介砍价,现在行业竞争这么大,不少中介都愿意让点利,谈不拢你就换中介找别的房源,犯不上玩阴的。
第二,留好所有记录分清责任。要是你早就在别的中介看过这套房,已经付过一次中介费了,那就把所有带看记录、合同、付款凭证留好,真被起诉了拿出来说清楚,法院不会让你付两次钱。但要是你明摆着就是用了人家的服务故意绕开,那就是明知故犯,躲不掉的。
第三,碰到业主提跳单要留心眼。不少业主为了少出钱,会主动找你说私下成交省中介费,你别贪那点便宜心动,要么直接拒绝,要么偷偷录个音留证据,别回头业主甩锅,你一个人背所有锅。
贪小便宜吃大亏,该给的钱别乱省,跳单逃不掉付钱,真惹官司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