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前必看:别让保证期间坑掉你半辈子血汗钱

上周刚结完一个担保纠纷的案子。当事人是个开小卖部的大叔,攒了二十万给儿子买房,发小借钱周转,拉他去做担保,他抹不开面子,签了字,啥条款都没看。后来发小跑路,债权人把他告了,要他还三十二万。差一点,儿子的首付就没了。最后开庭我们提了保证期间经过的抗辩,债权人从主债务到期到起诉,隔了八个月,合同没写保证期间,依法就是六个月,最后判大叔免责。拿到判决那天,大叔手都在抖。这就是我今天要说的,保证期间。很多人签担保,一辈子只签一次,一次就坑掉半辈子积蓄。

签字前必须搞懂的三个保证期间雷区

没写保证期间,默认只有六个月。绝大多数人签担保,都不会特意写担保到什么时候。只写一句”本人自愿为XXX的XX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就签字了。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直接推定为六个月,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那天开始算。六个月一过,债权人没找你,你直接免责,担保人不用担任何责任。反过来,如果债权人六个月之内没找担保人,这笔担保就直接废了,钱要不回来别怪别人。

写了”保证直至债务还清之日止”,视为约定不明,直接算两年。很多人觉得,我写清楚直到债还清,总没错吧?既对债权人负责,也说的过去。其实这是错的,民法典明确规定,这种类似的约定,属于约定不明,保证期间直接算两年,从主债务到期起算,不是一辈子。别以为能拖个十年八年,两年一过,照样免责。

保证期间不中断,不中止,过了就是过了,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很多人搞不懂,以为我只要在到期之后找过担保人一次,保证期间就重新算。不对。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是死的,一分钟都不会给你延。哪怕你每个月都给担保人发微信要钱,只要最后起诉的时候已经超过六个月或者两年,照样没用。

民法典保证期间条款原文截图
民法典保证期间条款原文截图


我见过太多债权人,觉得都是熟人,不好意思催,不好意思起诉,等过了一年半载才想起找担保人,这个时候早就晚了。也见过太多担保人,不知道有这个规则,以为自己要担一辈子责任,惶惶不可终日,其实早就能免责了。

民间借款保证合同错误条款示范
民间借款保证合同错误条款示范


踩坑后的紧急止损动作

踩坑后的紧急止损动作
踩坑后的紧急止损动作
不管你是担保人还是债权人,真踩了坑,别慌,按下面的步骤来。

如果你是担保人,已经被债权人起诉了。第一时间,先翻合同,找有没有写保证期间。没写的话,算六个月,写了到还清的话算两年,从主债务到期那天开始算,数日子。只要债权人起诉的时候已经过了这个期限,不管你别的理亏不理亏,开庭直接提”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责”的抗辩,一提一个准,法院一定会支持你。我上周那个大叔的案子就是这么赢的,八个月,比六个月多了两个月,直接免责。

如果你是债权人,才发现已经过了保证期间。别直接放弃。赶紧找担保人,软磨硬泡也好,怎么也好,让担保人重新签一份担保承诺,只要对方签了字,相当于重新成立担保关系,这个是合法有效的,你的钱还能要回来。哪怕对方不愿意签字,你也可以想办法录个音,让对方亲口说出愿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话,虽然不能和签字比,但也有一定概率能争取,总比一分钱拿不回来强。

不过话说回来,最好的止损永远是别踩坑。签字之前多花三分钟看一眼,比出事之后找十个律师都有用。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
我做诉讼快十年,担保案子见得太多。十有八九都是抹不开面子签字,签完之后家庭鸡飞狗跳,卖房卖车还债的不在少数。保证期间不是什么高大上的法律术语,就是给普通人留的防火墙。对担保人来说,这是法律给你的免责金牌,别不知道用。对债权人来说,这是提醒你,权利要及时行使,别躺平。

签字是一辈子的事,一笔下去,可能就是半辈子的积蓄。别懒,多扫一眼,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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