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事儿也常见。阿姨十五年前离婚,那时候男方急着跟新女朋友领证,拍胸脯说一次性给十万块抚养费,以后两清,再也不麻烦阿姨。阿姨那时候满脑子只想快点摆脱天天吵架的日子,怕男方转头反悔连十万都拿不到,想都没想就签了字。
现在姑娘考完高考,录了外地的一本,一年学费加住宿费就得小一万,还要生活费住宿费,阿姨摆水果摊起早贪黑,赚的钱够吃饭就不错了。找男方要,男方直接把离婚协议甩她脸上:写了一次性给付,还来闹?脸呢?
我当时一听血压就上来了。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签了一次性给付,就真的不能再要钱了?

好多人都跟这个阿姨一样,觉得协议签了字,就钉死了,不能改。
其实真不是。
法律在这儿撑的是理,不是那张死纸。当初约定一次性给付,是按着当年的物价、当年的开销算的对不对?十五年前十万块能买套小城市的小房子,现在十万块连半平米都买不到,更别说养个孩子读到大学了。
要是真遇到物价涨得离谱,或者孩子突然生大病、要读大学花大钱,哪怕签了一次性给付的协议,照样能再找对方要钱。
法官都是向着孩子的,毕竟钱是给孩子花的,不是给大人造的,只要你能拿得出证据证明现在的钱真不够花,法官几乎都会支持。你怕什么?
那个阿姨就是,当初那十万块,这些年零零散散花得差不多了,现在姑娘上大学的钱真拿不出来,完全合理合法。
真要选一次性给付,得攥住这两个实招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说一次性给付全是坑。有的人就是不想跟对方天天扯,不想每个月要抚养费像讨饭一样,一次性了结对不对?
我也理解。真要选这条路,你别脑子一热就签字,记住这两件事,保你不吃亏。
第一,算清楚账再签字。别对方说给十万你就签字,你自己掰手指头算。按着现在的物价,孩子一个月生活费学费花多少,从现在算到十八岁,就算大学也要花钱,加个总数出来,再算上通货膨胀,一年涨个两三个点不过分吧?算出来多少,就跟对方要多少,别对方给点甜头你就签字。
第二,别把路堵死。你别写什么“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此后双方两清互不追究”这种傻话。真要写,就写清楚“本次一次性给付的是X岁之前的抚养费,若子女日后产生重大医疗、教育等额外支出,仍有权另行主张”。说白了,就是给孩子留条后路。对方要是不同意,那就是他摆明了想坑你,你就得掂量掂量了。
给你们说个张口就能用的话术:对方跟你提一次性给付的时候,你直接说“行啊,一次性了断我也省心,但是咱们得说清楚,这钱是给到孩子十八岁的,以后孩子要是有大病大灾、读大学要花大钱,该你出的你还得出,不然这字我没法签”。就这么说,不卑不亢,没毛病。
已经踩坑了,该怎么捞?

就像开头那个阿姨一样,已经签了那种一刀切的协议,怎么办?
别坐在家里哭。哭解决不了问题。
第一,先把孩子近一年的开销都整理出来。学费收据、辅导班缴费单、看病的病历和发票,都理清楚,打印出来,这是你最好的证据。
第二,找一下当年和现在的物价、收入对比。比如当年你一个月赚一千,现在一个月赚五千,当年猪肉五块一斤现在二十多一斤,随便找点数据打出来,证明当初那点钱现在真的不够花了。
第三,先找对方谈,谈不拢就起诉。真不用怕打官司,这种案子诉讼费没多少钱,赢的概率又大,别自己扛着委屈孩子。
我上周刚给阿姨递了材料,对方律师过来谈,已经同意先出四年的学费了,阿姨特意给我带了半筐自家种的荔枝,甜得很。
说着说着天就擦黑了,楼下卖菜的张婶喊我下班去拿新鲜的黄瓜,我得走了。有啥事儿别自己憋着闷着,多问问懂的人,别稀里糊涂签了字,最后坑了自己家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