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别慌:人在国内,照样能离!——一个老律师的大实话

先说说上周那位抹眼泪的李女士

先说说上周那位抹眼泪的李女士
先说说上周那位抹眼泪的李女士

上周五快下班,一个女的推门进来,眼圈通红。她姓李,嫁了个老美,生了娃,现在男方跑回美国不回来,她想离婚,结果一查资料,全说要去美国办。她急得直跺脚:“王律师,我连英语都说不利索,怎么去美国打官司啊?听说还得请美国律师,几万美金起步,我可怎么办!”我给她倒了杯茶,先让她喘口气。

其实像她这样被吓住的,真不少。很多人一听“涉外”俩字就腿软,觉得这是天大的事,非得到外国折腾。加上网上那些中介,专门拿这种事吓唬人,说你必须找当地律师,必须出庭,不然离不了。李女士差点就准备卖房子凑路费了。幸好她多问了一句,进了我这个老律师的门。不然钱花了,事还不一定办成。

我当时一听血压就上来了。这哪跟哪啊?人在国内,户口就在这儿,居然要跑去美国离婚?这不是纯花钱找罪受嘛。

真被吓住的,不止她一个

真被吓住的,不止她一个
真被吓住的,不止她一个

这么多年,我接过不少类似的咨询。有些人是另一半是外国人,俩人吵翻了,对方拍拍屁股回国了,留你一个人在这边干瞪眼。还有人是在国外结的婚,回国过不下去,总觉得这婚是从国处结的,就得去国外离。我一听这话,真想敲敲他们脑袋。

说白了,离婚这事,讲究的是“哪方便去哪离”。你人在中国,日子在中国过,凭什么让你跑半个地球去办手续?咱法律不是这么设计的。法律规定,只要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或者原告在中国有住所,中国的法院就能管。李女士的情况更简单——她户口就在本地,男方是美国人,但她作为原告在中国住着,这案子咱们法院就接。

可惜的是,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这回事。他们被网上的“科普”带偏了,以为涉外离婚必须去对方国家办,或者必须经过对方国家的法院判决。李女士还特地去找了个中介,人家开口就要她预付三万美金,说帮她联系美国律师。她差点就扫码付钱了,好在手机卡了一下,才想起来先问问律师。

您说,这钱花得冤不冤?

法律这儿到底怎么讲?

法律这儿到底怎么讲?
法律这儿到底怎么讲?

咱们不看条文,看人话。法律在这儿撑的就是一个“方便”的理。你只要能证明“我人在中国,或者对方在中国有经常居住地”,中国法院就有管辖权。不需要你飞去美国,不需要你请美国律师,更不需要等美国法院的判决。你直接在本地法院立案,法院会想办法把传票送达到对方。哪怕对方在美国,法院可以通过外交途径或者邮寄甚至公告的方式送传票。虽然公告时间长了点,大概六个月,但结果是能判的。

还有一点,很多人担心:中国法院判了,美国那边认不认?其实你在中国离婚,是为了中国的户口本、财产、孩子抚养,这些在中国生效就够了。美国认不认,那是后话,不影响你在中国这边办事。反过来,如果你去了美国法院离了婚,回到中国还得办一个“承认”的程序,麻烦得跟讨债似的。所以在中国起诉,反而是捷径。

当然,如果对方联系不上,或者对方就是不理你,法院也有办法。但时间确实会拉长。我告诉李女士,就当是给生活一点耐心,反正婚是要离的,晚几个月早几个月,你都得过日子。

另外,涉及财产和孩子的,中国法院一样能判。比如你们在国内买的房,存在国内账户的钱,孩子在国内读书,法院直接处理。不需要对方跑过来,他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就是了。判完,你就拿着判决书去过户、去办户口。

所以啊,千万别被“涉外”俩字吓住,本质上就是一次普通离婚,只不过给你送传票的邮费贵一点而已。

给你三句实在话

给你三句实在话
给你三句实在话

如果您也碰上类似的,听我三句话,能省不少钱。

第一句:先别急着找外国律师。你先把你的结婚证、护照、对方的护照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明,全翻出来拍照存底。这些东西后面立案都要用。要是没有对方的护照复印件,就找结婚时登记的信息,也能用。

第二句:去你户口所在地法院的立案庭,直接问。你就说“我要起诉涉外离婚,对方在美国,需要什么材料?”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清单,照着准备就行。不用不好意思,立案庭天天接待这种事,人家见多了。

第三句:如果对方联系不上,别怕。你主动跟法官说“申请公告送达”,意思是法院会在报纸上登个公告,视为把传票送给他了。时间会从三个月变成六个月,但能结案。你要有心理准备就行。

对了,还有个小技巧:手机录音在离婚官司里用处很大。但怎么录得合法?记住,打电话时先说一句话:“我现在跟你说的是咱们离婚的事,你是不是同意把孩子的抚养权给我?”让对方明确回答,然后再谈别的。录音开头一定要先问一句“你听得到吗?”同时报出两个人的姓名,这样法院才会采信。

但录音别乱用,别偷偷录那种涉及隐私的,不然反而惹麻烦。

最后,我多说一句

最后,我多说一句
最后,我多说一句

我看了眼时间,都快六点半了。李女士终于露出了进门后的第一个笑。她攥着那张立案清单,跟我说:“王律师,早知道我就不上网查了,净吓自己。”我送她到门口,拍拍她肩膀:“有事给我发微信,别自己扛。离婚这事,天塌不下来。”

回屋把茶换了,我坐在椅子上想了想,今天又拦下一桩冤枉事,心里还算舒坦。

哦对了,涉外离婚的管辖规则也不是死的,如果你实在搞不清,直接拿材料来找我这种老律师,一杯茶的功夫,给你捋得明明白白。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涉外离婚别慌:人在国内,照样能离!——一个老律师的大实话
文章链接:https://m.guangzhoulihunlvshi.net/list_5/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