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手一件来源不明文物,最高能判10年

上周三在南京朝天宫旁的便民巷,开水果店的张哥收了个工地工人兜售的老铜香炉,花了800,转头挂闲鱼卖2000,刚挂俩小时就接到派出所的电话,吓得他把半筐杨梅都碰翻了。

南京朝天宫便民巷沿街水果店实拍
南京朝天宫便民巷沿街水果店实拍

我当时就在旁边的普法站讲课,出来就碰到他攥着手机急得转圈,说自己就是想赚点差价,怎么就犯法了。说实话,这种事我这十年见得太多了,十个踩坑的有九个都是觉得“不就是个老物件吗,捡漏卖了怎么了”。

先给你算笔明白账:碰了来源不明文物到底要罚多少

很多人以为最多就是把东西收走,罚点钱完事,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社区普法站刑法326条宣传展板实拍
社区普法站刑法326条宣传展板实拍

给你掰碎了说,什么叫“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只要是来源说不清楚的——不管是工地挖的、墓里刨的、还是你自己家菜地里挖出来拿不出证明的,只要你拿来卖赚差价,就算这条管的事。刚才张哥那香炉,要是经鉴定是清代的民用铜炉,属于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他哪怕只卖了2000块,都够立案标准。要是卖的是一级文物,那就是“情节特别严重”,最高能坐10年牢。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肯定有人要跳出来说“那我自己家传的东西也算?我捡的东西凭什么不能卖?”自己家传的,你能拿出老照片、家谱、或者早年的购买凭证,证明是合法传承的,那你想自己留着、或者去合法的文物商店走正规流程卖,没人管你。但要是你说不清楚这东西哪来的——哪怕是你在小区垃圾桶旁边捡的,只要没经过文保部门登记,你就不能拿来卖,卖了就算倒卖。

为啥抓得这么严?真不是故意跟普通人过不去

很多人觉得不就是个破铜烂碗吗,至于坐牢?至于。给你举个最通俗的例子,你家老爷子当年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带回来的一个搪瓷缸,上面还有他当年用钉子刻的名字,后来不小心丢了,被人捡去卖了100块,哪怕人家赔你1000块,你能再买一个一模一样、带着你老爷子当年痕迹的搪瓷缸吗?不能。对吧?文物也是这个理,每一件老物件身上带的都是当时的工艺、生活、历史的痕迹,你挖出来卖了、砸了、改了,那些信息就永久没了,多少钱都补不回来。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说你碰都不能碰。比如你逛博物馆的时候看到展柜里的老物件,拍个照发朋友圈,没人管你。你去乡下走亲戚,人家给你个老瓷碗当伴手礼,你拿回家放着,也没人管你。坑就坑在“牟利”俩字上——你只要想着拿这东西换钱,就得先把来源说清楚,说不清楚,就别伸手。

碰到这种事该怎么做?三条干货记牢就行

先说最该做的:不管在哪碰到说不清来源的老物件,第一反应不是砍价,是掏手机打12345转文保专线,让专业的人来鉴定,别自己私下收,更别转头就挂网上卖。要是你只是逛古玩城的时候看到摊主摆着个来路不明的东西,你别买,看完就走,哪怕你觉得捡漏了也别动,那不是漏,是坑。

再讲绝对不能碰的:三类东西白送都别要,一是工地工人兜售的、二是说是“刚从山里挖出来的”、三是拿不出任何购买或者传承凭证的老物件。我之前碰到个刚毕业的小伙子,在南京江宁的工地上打工,挖出来个青花小罐,工头说给500块让他别声张,他转头卖给了朝天宫的一个摊主,卖了2万,结果不到半个月就被抓了,最后退了赃、罚了1万,还留了案底,后来找电商的工作都因为有案底被拒了,你说亏不亏。

最后说碰到了该找谁举报:要是你发现有人在卖来源不明的文物,直接打属地文旅局的文保举报电话,或者110也行,别在古玩群、老乡群里瞎嚷嚷,容易打草惊蛇。哦对了,还要区分“无意”和“故意”:要是你不知道那是文物,比如乡下亲戚给你的老瓷碗,你拿回家放着,被文保部门查到了,顶多把文物收走,给你发个普法证书,不会罚你;但要是你明知道是挖出来的、还收了准备卖,那就是故意违法,该罚该判都跑不了。

别总想着捡漏赚快钱,来路不明的老物件,碰了就是给自己惹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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