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遗弃不是家务事,是法律能管的事——一个律师的吐槽

昨天下午,我正往茶杯里放枸杞,办公室门被推开了。一个穿旧棉袄的老太太,手里攥着个塑料袋,站在门口,嘴唇直抖。她说:“张律师,我儿子把我身份证没收了,我连老家都回不去。”我赶紧让她坐下,倒了杯热水。老太太姓王,七十岁,河北人。去年被大儿子接来“享福”,结果您猜怎么着?成了免费保姆。

老太太独自坐在楼道里抹眼泪的新闻照片
老太太独自坐在楼道里抹眼泪的新闻照片

一、身份证被没收,这叫什么事

一、身份证被没收,这叫什么事
一、身份证被没收,这叫什么事

王阿姨说,她每天五点起床做饭,晚上十点还在刷碗。接送孙子,洗衣服,扫地,全包了。儿媳妇还嫌她筷子放得不正。上个月她腰疼,实在起不来,儿媳妇直接骂她“吃白饭的”。儿子在旁边玩手机,一声不吭。

她想回老家,翻箱倒柜找身份证,发现没了。问儿子,儿子说:“你走了谁照顾孩子?”王阿姨哭着说:“我这把老骨头,难道就是个保姆命?”我当时一听,血压“唰”就上来了。您说,这叫孝顺?这就是虐待!

这不是家务事,这是虐待。您别以为只有打人才算虐待,精神折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都算。没收身份证,就是限制你的自由,法律上可不答应。我干了十几年律师,这种案子见太多了。很多老人被孩子拿捏,觉得丢人,不敢说。可您越忍,他们越过分。

二、法律底牌:赡养义务是铁板钉钉,还有警察兜底

二、法律底牌:赡养义务是铁板钉钉,还有警察兜底
二、法律底牌:赡养义务是铁板钉钉,还有警察兜底

咱们不看条文,看道理。法律说了,子女必须赡养父母,这是义务,不是做慈善。王阿姨的儿子,不仅不养,还让七十岁的老娘干全家的活,这已经够丢人了。可气的是,他还扣着身份证。

遇到这种事,您记着两句话:第一,报警是你的第一权利。身份证是别人的合法证件,你没收就是非法扣押,警察来了,一句话就能要回来。第二,遗弃罪的根子在于“不养”和“不管”。王阿姨要是被扔在门口露宿,或者生病不给看,那就是情节恶劣,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咱们不想坐牢,但得让儿子知道,法律不是纸糊的。

但这里有个坑,很多人不知道。王阿姨最担心的不是打官司,是怕儿子真的坐牢,她心软。她说:“他是我身上掉下的肉啊。”我说阿姨,您心疼他,谁来心疼您?法律在这儿撑的是那个理字。您只要证明了“他不养我”,法院就会判他每月给钱。用不着吵,用不着闹。

三、三步走,把主动权抢回来

我给王阿姨写了三个“救急动作”,您要是遇到类似情况,也可以照做。

第一步,报警要身份证。直接打110,就说:“我被儿子非法拘禁,他收了我身份证。”警察必出警。见了警察,你只说一句:“我想回老家,他不让,身份证也不给。”警察会批评教育他,当场归还身份证。这记录,以后也是证据。

第二步,当场录音问三句话。等儿子回来,你打开手机录音,问他:“你打算不管我了吗?”“我这月的生活费呢?”“你是不是盼着我早点死?”这三句话,他只要回答一句“我不管”或“你活该”,就是以后起诉的铁证。记住,录音时先自己报一句:“今天是几月几日,我在跟儿子说话。”这样更完整。

第三步,找社区,写调解记录。腿脚不方便,让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他们调解时,你把经历说一遍,他们会做记录。这份记录,法院认。

律师在办公桌前给老人解释法律条款的照片
律师在办公桌前给老人解释法律条款的照片

话又说回来,王阿姨最终没报警,她说再想想。我劝她,您这“想想”,可能又得熬两年。但她走后,我总觉得心里堵得慌。

不早了,我得去接孩子了。您要是也摊上这种事,别学王阿姨,别忍。给我发信息,或者去社区,去法院,都行。法律这东西,平时用不着,用着了就得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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