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傍晚,我在小区楼下乘凉,撞见三楼的张姐蹲在单元门旁边哭。胳膊上一圈紫印子,是她老公掐的。她刚打了110,警察都到了,她老公冲下来抢她的手机,说”两口子打架报什么警,丢不丢人,以后孩子考公留了案底你负责?”张姐吓得腿软,跟着老公就上楼了。我喊她,她头都没回。我当时气得直攥拳头,这都什么年代了?
你以为的”家务事”,法条里写得明明白白
我在社区泡了十年调解,最烦的就是有人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现在有法给你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翻译成人话:别扯什么”要先离婚才能申请”,别扯什么”要打得头破血流才算数”。只要他动手碰了你一下,哪怕只是推了你个趔趄,哪怕他在微信里发”你敢出门我就打断你的腿”,你拿着证据就能去法院,申请这个保护令。
申请这个,不收一分钱。不用请律师,自己去法院立案窗口填个表就行。普通情况72小时出结果,紧急的,比如他刚放话要弄死你,24小时就能批。批下来之后,他要是敢靠近你家、你单位、你孩子的学校,直接报警,轻则训诫,重则拘15天,要是敢违反保护令情节严重,还能判刑。
为啥法律对这事管这么严?我给你打个比方:家暴就像你家厨房瓷砖裂了一道细缝,你不当回事,下次盛热汤的时候,瓷砖直接炸了,烫得你满手是泡。第一次动手,你忍了,他就会觉得这事没成本,下次只会变本加厉。

说实话,我知道有人看到这就要杠了:”那我跟对象吵架,不小心推了一下也算?”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我没说所有肢体接触都算家暴。要是吵架的时候情绪上来,推了一把,对方站稳了,没伤,事后双方都冷静下来了,这叫情绪失控的小摩擦。但要是他故意掐你、打你、扇你耳光,哪怕一次,哪怕没破皮,都算。还有那种天天骂你”没用””废物”,骂到你不敢出门不敢说话的,精神侵害,也算家暴——法条里明明白白写了,经常性谩骂、恐吓,都算。
这些坑,我见过至少上百人踩过

不过话说回来,好多人不是不想反抗,是不知道这些坑。
第一个坑:报警会留案底,影响孩子考公?纯扯淡。报警的出警记录,是你被家暴的证据,不是案底。只有对方真的被拘留、被判刑了,才会留他的案底,跟你没关系,跟孩子更没关系。反而你要是不报警,没证据,下次他再打你,你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第二个坑:为了孩子忍忍就过去了?我见过一个大姐,忍了二十年,老公从打她变成打孩子,最后孩子得了抑郁症,连学都上不了。你以为你是为了孩子好,其实你是给孩子做了个榜样:被人欺负了就该忍。
第三个坑:他写了保证书,说以后再也不打了,就信了?我跟你说,保证书可以写,但你得把之前的报警记录、验伤单都留好。保证书不是免死金牌,是下次他再犯的时候,证明他明知故犯的证据。
去年有个小姑娘找我,被男朋友打了三次,每次都写保证书,第三次直接把她的胳膊打骨折了。她来找我的时候,手里只有三张保证书,没有报警记录,没有验伤单,连聊天记录都被男朋友删了。最后只能自己掏医药费,还被男朋友倒打一耙说她”自己摔的”。
真遇到事,照着这三步做,没人能逼你忍
我给好多人讲过,真遇到家暴,别慌,照着这三步来,错不了。
第一步,先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打110,要求警察必须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这个是官方给的证据,比你拍一百张照片都管用。然后去医院验伤,拍照的时候要把伤的位置、当天的报纸或者手机时间一起拍进去,别只拍个紫印子。对方的恐吓录音、聊天记录,全部备份到你自己的云盘,别只存在手机里,万一被对方抢了手机,你啥都没了。
第二步,别做这些傻事。别在情绪激动的时候跟对方硬刚,你打不过他的。别为了面子、为了”家丑不可外扬”忍,忍一次就有一百次。别随便把对方锁在门外,万一他砸门,反而倒打一耙说你”限制他人身自由”。
第三步,找对部门。除了110,你可以找社区居委会、当地的妇联,他们会帮你协调,帮你找临时庇护所。要是对方还敢威胁你,直接拿着证据去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用花钱,不用等离婚,只要你有证据,法院必须受理。
哦对了,刚才说的无意碰触和明知故犯的区别:要是真的吵架不小心碰了一下,没伤,对方也没追着打,那警察也不会随便给人贴家暴的标签。但要是故意的,比如之前已经出过警、已经给过告诫书了,还敢再打,那直接拘,没商量。

别拿自己的命赌别人的良心,该走法就走法,你从来没做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