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履行纠纷踩坑:故意砸了约定归对方的传家宝,最高蹲3年罚1万

上周六下午,我在社区普法摊儿坐着,住3栋的张姐攥着皱巴巴的离婚协议冲过来,手都抖。

说半年前离婚时协议写好传了三代的青花小罐归她,结果上周回去拿,罐子被前夫砸了换酒喝,碎渣都扔垃圾桶了。

别拿离婚协议当废纸,毁了约定好的文物真犯法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我自己家的东西,我想砸就砸,关法律啥事?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给你掰碎了说啊——不是说只有博物馆里锁在玻璃柜里的东西才算文物,你家传的、经文保部门认定属于珍贵文物的老物件,法律是当宝贝护着的。哪怕你们俩离婚的时候协议写好归谁,还没等你上门搬,另一方故意给砸了、烧了、弄残了,不是光赔个买罐子的钱就完了。够得上珍贵文物标准的,直接能按刑法算,蹲三年以下,罚金最少也得几千起步。

张姐家那个小罐,后来经文保所鉴定是三级文物,属于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范畴。她前夫本来觉得”我自己砸自己家东西,警察管不着”,结果被传唤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

社区普法摊讲解离婚协议文物履行纠纷现场
社区普法摊讲解离婚协议文物履行纠纷现场

为啥这点事管得这么宽?换你家的传家宝想想就懂了

我在文保一线摸爬滚打了十年,后来转做社区普法,见过太多糟心事。

之前下乡普查,碰到老乡把清代的砖雕当垫脚石,磨得纹路都没了;还有人把老瓷瓶拿去腌咸鸭蛋,瓶身的釉都被盐蚀掉了大半。每次碰到这种情况,我都心疼得慌。

为啥法律要管得这么严?说白了就是——文物这东西,碎了就是碎了,不可逆。这就像你妈给你织了三十年的旧毛衣,线都磨薄了,你不小心勾破个洞,大不了补补接着穿。但你要是故意拿剪刀全剪碎了,哪怕拿一模一样的新毛线重新织一件,那也不是原来的味儿了。

有人问,要是不小心把协议里的老瓷瓶碰掉地上碎了,也算犯法?那真不算。这就和你走路不小心踩了别人一脚是一个性质,只要你不是故意的,按协议该赔多少赔多少,协商不成走民事诉讼就行。但你要是明知道这是协议里归对方的文物,还故意砸了卖碎渣,那性质就变了——和你故意往别人新鞋上泼油漆没区别,只不过这鞋换成了不可再生的老文物,处罚自然就重了。

故意损毁清代青花瓷器案发现场示意图
故意损毁清代青花瓷器案发现场示意图

碰到这种糟心事,按这三步来绝对不吃亏

我做普法这几年,碰到过不少因为离婚协议履行闹到要损毁文物的案子,总结下来,照着这三步走,基本不会吃大亏。

第一,先做啥?别上来就吵架。拿到离婚协议先把涉及老物件的条款拍清楚,把家里现存的、可能属于文物类的旧东西列个清单,找当地文保所的人上门做认定——别自己瞎猜这东西值多少钱、算不算文物,文保所出的认定文书,是你后面打官司最硬的证据。

第二,啥事儿绝对不能干?别为了出气就把对方的东西扣着不还,也别在对方扬言要砸文物的时候,自己先上手去抢。之前有个小伙子,为了拦着前夫砸瓷瓶,上去抢的时候把瓷瓶碰掉碎了,最后自己反倒要赔对方一半的钱,亏不亏?

第三,真碰到对方故意损毁、倒卖协议里约定的文物,别光在朋友圈骂,直接打110报警,同时联系当地的文物稽查部门。张姐那个案子,最后就是文保所出了鉴定,警察立了案,她前夫不仅按文物价值赔了8万块,还因为故意损毁珍贵文物,被拘役2个月,罚了1万。

你说这叫啥事儿?好好的传家宝,就因为两口子离婚这点破事,碎了不说,人还得蹲局子,图啥啊?

离婚协议的每一条都算数,涉及传家宝的,别等碎了才想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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