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摸两下老墙不算事?毁损文物教育价值最高判10年

上周六在老门东段明城墙,刚拿到导游资格证的小周,为了拍涨粉短视频,掏马克笔在城砖缝上画了个歪歪扭扭的比耶手势,配文“给600岁城墙比个心”,刚拍了三秒,就被巡查的文保员拦了下来。

别拿“小事”不当违法

很多人逛文保单位,总觉得“我又不拆墙,摸两下画两笔能有多大事”,真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翻译成人话:明城墙是实打实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只要你故意往上面刻、画、泼腐蚀性液体,哪怕只是指甲盖大的痕迹,经鉴定对文物的历史信息、教育价值造成实质损害,够刑事立案标准的直接追究刑责,情节严重的最高能判10年,还得交罚金。就算没到刑事标准,按2024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这类故意损毁行为最高可罚100万,还能处15日以下拘留。之前有个游客跟我掰扯,说“教育价值又不是少块砖,算什么损失”,真的,你把这话放到一线文保员面前,人家能给你列三页纸的教育价值清单——从小学的历史课本,到大学的建筑史教材,多少知识点都是靠这些老砖老墙当实物支撑的。

南京明城墙文保巡查员现场劝阻游客刻字
南京明城墙文保巡查员现场劝阻游客刻字

这点事为啥卡得这么死?

我在文保一线摸爬滚打十年,后来转做普法讲师,见的坑比普通游客走的路都多。说实话,刚入行的时候我也纳闷,不就是一道印子,至于兴师动众吗?直到第一次跟着团队修复被游客刻花的清代碑刻,拿着小毛刷一点点扫掉刻痕里的灰尘,发现那行被刻掉的字是清末文人写的南京游记——本来那行字是给中学生讲百年前南京城风貌的活教材,就因为一个小伙子的“到此一游”,再也拼不完整了。

打个最通俗的比方:你家传了三代的老相册,你家小孩在封面上拿圆珠笔画个奥特曼,你觉得是小孩不懂事,但那本相册上的每一道折痕、每一页泛黄的纸、每一张边角磨毛的老照片,都是能给后辈讲家里老故事的载体。明城墙的每一块砖上的烧造铭文、雨水浸出来的水痕、几百年留下来的修补痕迹、甚至砖缝里长了几十年的苔藓,都是它的教育价值所在,根本不是个供人打卡的空架子。你画那一笔,不是“给城墙比心”,是把上面本来能讲给孩子听的“明代怎么烧砖、怎么守城、经历过哪几次大修”的信息盖掉一块——那痕迹擦不掉的,就算用激光清洗,砖面的风化层也得掉一块,跟你把老相册的页面揭掉一层有啥区别?

有人看到这肯定要撇嘴:我就轻轻碰一下,又没掉块砖,至于上纲上线吗?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去年有个小伙子,在城墙砖上刻了自己和女朋友的名字,鉴定下来那块砖上有完整的明初烧造铭文,被他刻掉了半行。最后不仅赔了8万多修复费,还留了行政处罚记录,考公的时候政审直接被卡,他自己到所里做笔录的时候还在拍大腿,说当时就是脑子一热,觉得刻个字没人管,哪想到那半行铭文是研究明初江宁地区官办烧砖制度的直接实物证据,本来能给多少来参观的中学生当活教材的。

明城墙砖上的明初烧造铭文特写
明城墙砖上的明初烧造铭文特写

逛文保单位记好这三条,半点儿坑都不会踩

别听人说文保单位规矩多,其实只要记住三个简单的原则,普通游客完全不会踩雷:

第一,手别欠。碰到城墙、碑刻、老建筑墙面的时候,手别随便摸,更别掏钥匙、马克笔、小刀往上划。要是真的没留神,背包的金属扣不小心刮到了墙面,别跑,主动找附近的文保巡查员说明情况——这种无意的、没造成实质痕迹的,一般就是口头提醒,不会罚你;但要是你明知道那是文保单位,还故意搞破坏,那就是明知故犯,按规矩从重处理,没商量。

第二,别为了拍短视频搞“创意互动”。之前见过有人爬到老民居的屋顶上拍转场视频,有人把冰美式洒在老石阶上,还有人拿喷漆在老墙根画潮流涂鸦——你觉得是能涨粉的流量密码,对我们来说就是要花几万块才能修复的损伤,那些本来能给学生讲老建筑结构、老城墙历史的教育价值,全被你造没了。真要拍视频也简单,找现场的文保员问清楚哪里能拍、什么动作不能做,人家都会耐心给你讲,不会为难普通游客。

第三,看到破坏行为别装看不见。要是碰到有人故意在文保单位刻字、拆砖、乱涂,直接打12345或者找现场的巡查员举报。别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每一块被破坏的文物,都是再也找不回来的公共教育资源,你举报一次,就是给后面来参观的孩子留了一份能摸得着的历史教材。

逛文保单位时手放稳,别为一时兴致,毁了能传几百年的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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