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赡养费还卖老人的文保藏品?最高判十年罚五十万

上周六在秦淮区三条巷的社区普法摊,刚摆好展架,冲过来个31岁的小王。他说半年没给老娘赡养费,老娘要告他,他气不过把老娘锁柜里的三只明代青花小碗卖了八万,现在慌得不行,问我会不会坐牢。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子女不给赡养费是家务事,卖家里的旧东西也是家务事,警察管得着吗?我在文保一线蹲了十年,后来转做普法,见过太多拿“家务事”当挡箭牌,最后踩了刑法红线的人。
南京三条巷社区普法摆摊现场实拍
南京三条巷社区普法摆摊现场实拍

你以为的“家务事”,法律早就画了红线

我干文保的时候,最常碰到的就是“我家的东西凭什么不能动”的质问。但真不是我吓唬你,小王这种情况,根本不是家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别抠法条,我给你掰碎了说。 你家老人收藏的、属于国家保护的文物,哪怕是老人自己攒的,你没经过同意拿去卖赚了钱,就算倒卖。三只明代青花碗属于三级珍贵文物,刚好够“情节严重”的线。要是卖的是二级以上文物,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五万,就是“情节特别严重”,最高蹲十年,罚金是违法所得的五倍以上。 哦对了,还有个事你可能不知道。你以为不给赡养费只是老娘告你要民事赔偿?你拿这个当理由卖老人的东西,法院判赡养费的时候,还会给你加惩罚性赔偿。上次有个小伙子,卖了老娘的老银镯子,本来每个月该给两千赡养费,法院直接判他每个月给三千,多出来的一千就是惩罚。
南京博物院文保技工修复明代瓷器现场
南京博物院文保技工修复明代瓷器现场

为什么管得这么宽?家里的东西也不能随便卖?

很多人想不通,我自己家的柜子,我卖里面的东西,关国家什么事? 我给你打个比方。 你手机里存了家里老人拍的四十年的家庭录像,你嫌占内存给删了,那是你的事。但要是你把国家档案馆存的、和你家老人有关的抗战史料删了,那就是犯罪。 文物就是国家的集体记忆。哪怕它放在你家柜子里落灰,只要是属于国家保护的文物,它的流转就不是你家自己的事。 我当年在南博修石象路的石望柱,有个游客伸手摸了一下,我们几个工作人员紧张得赶紧拿软毛刷扫掉他指腹蹭掉的石粉。那石头是六百年的,掉个渣就再也补不回去了。就像你家传了三代的老瓷碗,摔碎了粘再好也有印子,对吧? 我师傅当年跟我说,我们修文物的,手里过的每一片碎瓷,都是老天爷给的机会,碎一片少一片。你随便卖,就等于把集体的记忆给贱卖了,能不管吗? 别不信。真的。我见过太多了。

碰到这种事,记住这三条能少走十年弯路

说实话,我做普法这三年,碰到的类似的事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给你三条实打实的建议,别等踩坑了才后悔。 第一,先做什么?拿不准的东西先别动。要是你正跟家里闹赡养费的纠纷,先把老人的藏品、存折、证件都归置好,拿不准是不是文物的,别瞎琢磨,打12345问,或者找社区的普法员,甚至直接打文保部门的电话,有人给你免费鉴定。 第二,绝对不能做什么?别拿“老人不给我钱”“老人不把房子给我”当理由,私自动老人的东西。哪怕你觉得那老瓷瓶就是个腌咸菜的罐子,万一真的是文物,你卖了就是刑事犯罪,不是赔点钱就能了事的。 哦对,这里区分清楚:要是你收拾家的时候,不小心碰碎了老人的老摆件,或者卖了个普通的旧邮票、旧书,那没事,最多是民事赔偿。但要是你明知道那是老人特意收藏的、舍不得碰的东西,还拿去卖,哪怕你不知道是国家保护的文物,也算故意。法律不会听你说“我不知道这是文物”,你有义务对家里的贵重物品有基本的判断,拿不准的不能随便动。 第三,要是你是老人,碰到子女私自动你的东西,别先吵架。先打110报警,同时联系当地的文保部门,让专业的人来鉴定东西的价值,别私下协商。上次有个阿姨,儿子要卖她的老砚台,她跟儿子吵了半天,儿子转头就把砚台卖了跑了,她连找都找不到。 哦对了,还有个事提醒你。赡养费的官司里,要是你能拿出子女故意损毁你个人物品的证据,法院会支持你要更多的赡养费。别觉得家务事没地方说,现在法律都给你兜着。 拿不准的老物件别碰,赡养费该给就给,别因小失大蹲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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