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是卫生问题,其实是责任划分的真空带
很多人对霉变防治的认知,还停留在“多放干燥剂、多开窗通风”的生活常识层面,根本没意识到,在商业交易的场景里,霉变从来不是单纯的物理问题,是三个主体之间的责任切割线:场地提供方、仓储运营方、货主。 画一条逻辑线:为什么这条线容易出问题?因为没有写进合同的责任,等于没有责任。按照民法典租赁合同、仓储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对租赁物、仓储服务的维护义务做明确约定,那么当租赁物因为建筑漏水、通风系统故障导致湿度超标,进而引发库存货物霉变时,出租方仅需要承担“保证租赁物符合基本使用用途”的最低责任——至于这个“基本用途”到底包不包括梅雨季的防潮要求,全靠法官的自由裁量,你根本没有任何确定性的保障。 你品品,你花几万块找律师审合同,律师给你把违约金比例算得丝毫不差,转头漏了最核心的霉变责任划分,相当于你给家门装了最贵的防盗锁,留了个直通客厅的后门。
对方藏在合同里的“霉变免责陷阱”


签约前必须写进合同的三个霉变防治锚点

